詹姆斯从头到尾,把维特迄今为止的人生介绍了一遍。
但他说得并不算详细——至少没有他们调查别人时梳理出来的生涯摘要那么详细。
他三岁、维特七岁时,母亲去世,父亲酗酒,是维特保护他、照顾他;
之后父亲也去世了,两兄弟前前后后换了好几个寄宿家庭,还是维特保护他,照顾他;
一等到成年,维特就去了中东,为他赚学费;
他大学毕业也去了中东,维特又亲手一点一点教他生意;
直到他能独当一面,维特才算善待了自己一回,把公司丢给他回国内度个长假,谁知道这一度假就不去中东了,就迷上了一个已婚的fbi高级探员,还暗恋了好几年……
不知幸还是不幸,那家伙后来离婚了……
维特好不容易跟那男人在一起,付出那么多,又被那个男人甩了……
……
对这个程度的介绍,艾瑞克并不满意——不够详细,他还得自己去查。
因为不太满意,艾瑞克听完之后,挑致命弱点直戳詹姆斯:“你没发觉吗,维特从小就有自杀倾向。”
詹姆斯一怔,压根不相信:“从小?!他之前的确出了些问题,但那是因为在中东的那些年和那个混蛋……”
“错!你弄反了。”艾瑞克截断维特,“因为有自杀倾向,才去中东。要发财,在美国怎么也比在中东容易。——这是世界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他会这里的语言,他熟悉这里的文化。而且,维特既然能做灰色中间人,那么销售豪车之类,对他而言也不难。出色的销售员年薪百万的很多,对白手起家、没有资本的人而言,那不比倒卖石头和军火赚钱慢。
“维特去中东,是因为那里战乱,因为那里无视人命,因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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