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小七一想到自己如今的状况,无论他的姻缘线连着谁,他都不想被易舒瞧见,便道:“星君,这样的事还是顺其自然吧,我也并不好奇。”
易舒点了点头道:“就是顺其自然的才好。”
两人吃完了饭,从九香阁里出来,小七便道:“星君,我觉得还是你做的菜比较好吃些。”
易舒笑了起来道:“是么?你喜欢便好。”小七认真的点了点头。
天已经全黑了,沿着氿水河的一排商铺依旧亮着灯开业,沿街也摆了许多夜市小摊,热闹的很,易舒便拉了小七的手道:“给你去找找冰糖葫芦。”小七便开心起来。
小七从未逛过人世间的夜市,看什么都觉得新鲜,那各式商铺一溜排开,从卖小吃点心的,到卖五金杂货的,卖衣裳鞋履的,卖小孩玩具的,各式各样。
叮铃叮铃,小七耳朵一竖,被一阵清脆的铜铃声音吸引住了,循声望去,是一家五金铺子,柜台的架子上挂着两只葡萄大小的铜铃,有客人用手碰了碰,便叮叮的响。
易舒见小七被吸引住了,便带着他过去看,只见那客人付了钱买走了那小铜铃,老板便从里面又取了两个出来挂在架子上。小七站在店门口看着那叮叮响的铜铃挪不开眼,老板便道:“这铜铃可好了,你听这声音多好听!”说着便又摇了摇那铃铛。
易舒心里暗自发笑,那小铜铃通常是养猫养狗的人家,给家里的小圆毛买了挂在脖子上逗他们玩的,果然这小狐狸即使变了人形,还是会被这种讨圆毛喜欢的东西吸引么。
易舒便往店里踏了一步道:“掌柜的,这铜铃怎么卖?”
“这个十六文钱一个,两个一起算你三十文。”那老板道。
“好,那就买两个吧。”易舒便从袖里掏了钱出来,拿了那铜铃,牵着小七走了几步,等走出那老板的视线后,悄悄在袖里一变,变出一根红色的丝带,穿了那铜铃,又放在手里颠了颠,那一对铜铃竟是变成了金铃。
“哇!”小七看着易舒变来变去的,不住睁大了眼睛道,“原来星君也是会点石成金的。”
“这有何难?”易舒说着,便俯下身将那穿了红丝带的小金铃系在小七的腰带上,又瞧了瞧,觉得这么就不像是逗圆毛的铃铛了,便道:“送给你吧。”
小七像是不可置信的看了看易舒,低头用手摸了摸那铃铛,脸上整个灿烂起来,片刻便欢腾了起来,绕着易舒又蹦又跳的打转叫道:“谢谢星君!谢谢星君!”那金铃的声音更加清脆,小七心花怒放。
“小七,你瞧,”易舒拢了小七过来,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贩道:“那就是冰糖葫芦。”
易舒拉着小七过去,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递到他手里,小七见那红红的裹了冰糖的山楂,止不住的咽了口水,张嘴一咬,又甜又酸,真是好吃极了。
一手拿着冰糖葫芦,一手牵着易舒,腰上系着易舒送的金铃叮当的响着,小七觉得他从来没有那么幸福过。
第13章 君却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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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觉得这些天在安玚殿里的日子过得平淡而甜蜜,他最近在练字,自然而然的,他的字体便是跟着易舒学。小七觉得易舒写的字好看极了,那些横横竖竖,在易舒的手里就变得潇洒飘逸起来,小七很喜欢照着易舒的字临摹,只要写的像,便是满心欢喜。
小七觉得他越来越喜欢易舒,即使是易舒早晨出门的这一会儿,他也会止不住的想念他,比如现在,他原先在练习写春夏秋冬四个字,却不知为何,写着写着便成了易舒,易舒,易舒,写满了一张又一张的纸。小七自嘲的摇摇头,又伸手拿着腰上的铃铛叮叮的晃了晃,心中一阵甜蜜。
小七突然想起了先前景苒请他帮忙,为了萧池的生辰而做的孔明灯,最后一只最大的灯上,景苒是写了生死相随四个字。当时自己不认得,只是听她说的,可如今这四个字自己也都会写了。小七又铺开了一张纸,舔了舔笔,缓缓的,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这四个大字。写完了,便拿在手里左右瞧了瞧,觉得似乎写得还挺好看的,但瞧久了,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只听得外面有脚步声走近,定是易舒回来了,小七手忙脚乱的赶紧把手里的纸和刚才写的那一叠易舒摞在一起折了折,塞进了书桌的抽屉深处,便跑到屋外迎接回来的易舒。
易舒觉得这些天日子过得舒心而热闹,小七确实是为他添了许多快乐。比如他这一回来,便见着小七笑容满面的一蹦一跳的跑出来迎接他,身上的铃铛叮当响,他心情也跟着好起来。他其实是喜欢做菜的,但往常也不知做给谁吃好,自己的吃自己做的菜也实在不怎么有趣,别的神仙却又总拿他爱做菜的这件事笑话他,他便也不愿再多做了。
可是小七喜欢,小七每次吃他做的菜,都欢喜的绕着他乱转,似乎王母的瑶池宴相形之下也没了滋味,他看着心里其实是很得意的。他爱写书,小七爱看他写的书;他喜欢圆毛,小七不仅自己就是个漂亮的圆毛,而且还陪着他照顾满院子的圆毛。他教小七读书写字,小七学得极快,写起字来,还颇有些像他,他心里也是很欢喜的。
再有,小七是个极贴心的孩子,早晨起床的时候,小七便按照他此日的行程,帮他换上官服或常服,小七知道他每层衣服偏好的穿法,官服的袖边喜欢折多高,常服的腰带喜欢系多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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