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欲穿啊。”
吴远翔也客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好意思啊,林总,路上堵车。”
姓林的笑呵呵道:“没事,我林某对志同道合者,总是网开一面的,不就是迟到了二十分钟,多大点事呢。”
吴远翔被这一语双关弄得眼角好一阵抽搐,什么志同道合者,简直比放屁还不如!
“来,坐坐坐!”林总亲热地将他拉到沙发上,遂弹了个响指,“服务员!开酒,点歌!”
两人假意热闹了一番,又喝了不少酒,姓林的这才表示,这一笔单子是铁板上的钉钉,绝对没问题了,吴远翔才松了口气。
老是唱歌也没意思,林总有些不甘寂寞,挥了挥手,找来服务员,对他耳语了几句。服务员有些难为情的:“林总,抱歉,这可能不行……”
只见他猛地一拍桌子,先来了个下马威,然后又掏出一叠票子,塞在服务员的衣领里,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深沉之样:“你放心,他会来的。”
服务员欲言又止,捏住要溢出手中的钞票,转身退了出去。
吴远翔不知他搞什么鬼,又不好多问,只好在那独饮。而林总像是坐立难安,频频朝门外探望,魂不守舍至极,让他更觉蹊跷。
过了很久也没有动静,林总正烦躁之时,那张脸忽然舒张开来,笑得好不开心,嘴都快笑裂了。吴远翔从眼角瞟见一抹高大的人影正从门口走来,气势沉沉如帝王一般,到底是什么重要的角色,能让姓林的如此失态?
“屿昂啊,好久不见,来,这边坐,林某可想死你了。”林总朝那人热情地挥着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喜盈盈的样子,就跟过年差不多。
听到这个名字,吴远翔好似触了电,半晌都醒不过来。直到男人坐到两人中间,他才感到一种尴尬羞耻之情焚烧着自己的身心。他甚至不敢转过头,只能像死了一般僵坐在原位。
11
冷屿昂却是神态自若,今天他破天荒地穿了身黑色皮衣,帅得简直惨绝人寰,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丝毫没有察觉出自己魅力地点上根烟,立刻林总的打火机便凑了上来,火光中是他眼眶里满满的惊艳。
“服务员,把最好的红酒拿上来!”
男人的豪迈一喊,却只迎来冷屿昂的冷淡一瞥:“不用破费,啤酒就好。”
服务员诧异地看了那人一眼,众所周知,只要是有冷屿昂作陪的包厢,客人的消费鲜少不超过一万的。客人为了讨好他,桌子上摆的永远都是最好最昂贵的,不管是烟,还是酒,无一不奢侈,所以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对这个林总如此客气,当然更多的是,对自己提层大打折扣的惋惜。
其实今晚感到若有所失的并不光是这个服务员而已,更为痛苦、如坐针毡的大有其人,那人便是吴远翔。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与对方相遇。到底该如何自处,从他心底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酒上来之后,林总亲力亲为,将其一一打开,又倒了一杯放在冷屿昂手中。然后手舞脚蹈,天南地北地乱扯一气,难听的笑声不绝于耳,阵阵恭维层出不穷。冷屿昂却始终面无表情,慢酌着杯中的酒,显得游刃有余。
见他如此淡定,吴远翔觉得自己也应该放开些,毕竟是逢场作戏,何必因为莫名的情绪而耿耿于怀呢。想当年,才创业的时候,因为一个疏忽丢了价值十万的合同,他不也笑笑就过去了,只是觉得有些可惜,并未要死要活。可以说,他就是凭着这种良好的心态而蒸蒸日上的,为了一个不太熟的人而自乱阵脚也太小题大作。
“来,屿昂,唱首歌吧,你的嗓子,堪比天籁之音,林某我仰慕已久。”这个暴发户丝毫没发觉,这斯文的话语根本不合他的形象,在那自作多情地滔滔不绝,简直还不如满嘴跑火车,“那首《爱不离》,能不能郑重地献给我,你面前这位忠实听众?”
不知是不是酒喝多了,吴远翔很想吐,就连站在门边的服务员也是忍俊不已,但又不好扫客人的面子,只能故作严肃。冷屿昂倒是好气度,微偏头,冷不丁地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个不算笑的笑容:“林总既然这么喜欢这首歌,自己唱不更好?”
这傻逼不知是没听出那人的推脱,还是陷在自导自演中得意忘形了,在几人的掌声中,抓起话筒,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嚎起来了,嚎到一半猛然转头朝服务员做了个手势,服务员赶忙关上门,隔绝了所有朝里探视的目光。至于那些从包厢外过路的人是在膜拜林总的歌喉,还是在偷窥冷屿昂的美貌便不得而知了。
唱完了,他还厚颜无耻地向那人邀赏:“怎样,屿昂,我唱得好不好?”
这次冷屿昂一个屁都懒得放。
好似为了缓解从舞台上走下来的众人瞩目的快感,林某人给自己狂灌了几口酒,然后有些醉了一般,试探性地靠在了冷屿昂的身上。
吴远翔忍不住偷瞧了一眼,见那人没有任何反应,不禁很是失望。
与之相反,林总却是春风得意,一下就年轻了好几岁似的,容光焕发得犹如一个丑陋的妖孽,他一副很动情的样子,循序渐进地搂住了男人的腰。
吴远翔只觉得眼睛被刺了一下,而当那只猪爪摸上冷屿昂饱满的胸肌时,他双拳一握,几乎要抓狂,酒瓶都被他打翻了,发出‘哐’一声巨响。
沉浸在温柔乡里的林总这才注意到他,以为他不满被冷落,赶快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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