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屋里吃饭,因我打扰了她用膳,退房也惹的她心情不快,肥婆便用方言骂骂咧咧了一阵,嘴皮子翻得极快,她的模样就是活生生的泼妇骂街,难怪没有丈夫,她适合独居。
我倒没同她计较,免得没趣,与精神上低一类的人去扯皮,只会降低自己的水准。
房里的黄月季几日没照料,依旧开得很好,我粗略地拾掇好必要的东西放进行李箱内。
我去巷口唤了两辆黄包车来,将黄月季搬上车后,我先去了夜巴黎,郑姐往常拂照过我一二,因此想将盆栽尽数送予她。
本想带一半黄月季回紫荆园,怕杜若笙不喜,还是作罢,他的花园精心布置过,要是将花带回去,也许会打破布局。
我在办公室问过郑姐后,才请黄包车师傅把盆栽一一搬进去。
郑姐此刻待我比从前更为亲昵,她这人同我一样喜欢花,可她装惊喜的样子明显过头了。
才回来不久,夜巴黎的昔日同事都成了我的新姐妹,她们的自来熟早就做得炉火纯青,几个人歌女向我低声下气的道歉,说什么过去开玩笑过了头叫我别介意,我不搭理她们,晾着她们干说话。
势利眼和墙头草在夜场里从来不缺,这等人只可远观不可深交,远离和讽刺是我给她们的一种平和态度。
丽珠躲在墙角里化妆,像个透明人一样。忆起从前被她带头欺负的事,我悠悠地上前将桌上的脂粉盒扣在了她的头顶上,丽珠的墨发变得五彩缤纷,美丽极了。
丽珠睁着不可思议的目光,我拍拍手利索地走人,顺便带上了门。
等丽珠反应过来时,只听见木门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她却没有追上来寻我干架。
杜若笙奠定了我的地位,背后有强大的靠山,牛鬼蛇神都得往旁边靠。
走到大门口,我在台阶边看见了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她高傲地抬起下巴,想通过俯视我的态度,来提高自信。
白曼薇上下细细地打量着我,她漂亮的脸上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敌意,白曼薇扯起嘴角,轻笑道:“我记得你叫...绮君吧?听说你现在叫小百合?”
我沉默了片刻,走到她的面前,然后指着大门口下面空空如也的左边,朝她浅笑道:“你以前叫我小弟弟。”
白曼薇颦起弯弯的眉毛,神情有一丝不解,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猛然睁大,睁了有几秒,她恍然道:“卖花的小子竟然是你!我就说你的眼睛很熟悉。”
“是我。”
白曼薇对我的那点敌意消失了,她挑起我的下巴左看右看,啧啧道:“小弟弟变成了漂亮的小妹妹,我不高兴了,怎么办?”
我拿下她的手,顺势将她往楼梯下牵,“我请你喝洋鬼子的茶,那个东西叫咖...咖什么...忘了。”
白曼薇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她昂首挺胸地走路,接话道“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上你的,连咖啡都不知道。”
我把碎发撩到耳后去,嘿嘿地笑:“我也不知。”
面对白曼薇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会亲近她,只有她不在,我才会有妒忌之感,这很奇怪,也许是因为在杜若笙身边时,我想起他们的曾经,是以会妒忌。
嫉妒使我丑陋,我告诉自己不能嫉妒。
我喜欢白曼薇,一旦嫉妒参了进来,我对这个女人的情感就变得十分复杂。
坐在咖啡厅里,花布桌上有两杯热气腾腾的棕色茶水,它闻起来很香,说不出是什么味道,从未闻过。
白曼薇加了一颗方糖进去,用金色汤匙在杯子里慢搅,我学着她,也加了方糖在咖啡里。我喝了一口咖啡,它没有闻起来的那么香,苦的让我想皱眉,因此我又加了几颗糖进去。
白曼薇好笑地看着我,她解说道:“糖加的太多会破坏原本的味道,刚开始可能喝不习惯,喝多了你会觉得它越来越醇香,回味无穷。”
“是吗?”我又抿了一口来尝味儿,甜的腻人,苦的很怪,我放下杯子,没打算再喝。
白曼薇的悠闲神态忽然变得正经,她缓缓垂眸,脸上的面容看起来有些暗淡,她噙了一小口咖啡,同情地望着我,“小百合...。”
别人觉得我纯洁无暇不谙世事,因此总是叫我小百合,现在连白曼薇好像也这么觉得。每当我听见有人叫我小百合时,我就会想起,我一剪刀扎死吴石的那个雷电狰狞的夜晚,于是笑笑不语。
白曼薇轻轻地搅着那杯咖啡,不停地搅,她又重复叫了一声我的称号,语气甚为低缓:“小百合,不要爱上杜若笙,他是一个薄情又致命的男人,这是我给你的忠告。”
我沉默片刻,温和道:“谢谢你的忠告,等他对我薄情的时候,再说罢。”
她突然极致妖娆地笑了起来,咯咯咯的声音很清脆,她涂了丹蔻的红指甲抚在嘴边,红亮亮的嘴唇翘了翘,勾起一丝嘲讽的弧度,“小百合,你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呢,我是个聪明人,也是个善良人,所以我想拉你一把,你既然不听,就去撞南墙罢。”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女子,此刻我没办法分清她是敌是友,我们的关系有些微妙。我抬起眼眸,轻轻地问她:“噢,那么你为什么要...背叛三爷?是因为他薄情?”
白曼薇的神情蓦然一僵,她的笑脸僵得难堪,半晌,她恢复了优雅的样子,微笑道:“单纯的女孩子是不会懂我的,许多事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你可以认为我是个坏女人,但杜若笙也绝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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