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的三只,一毛的五只。
这一次,周笙笙又看见了他的右手,畏畏缩缩的,还有些轻微颤抖,像是生怕被人看到,所以若非必要时候,绝不会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巴不得藏在按不见天日的地方。
他买棒棒糖干什么?
周笙笙收了钱,看他走出便利店,几个店员都躲到一边去了,有多远离多远,一脸嫌恶。
她不知哪来的冲动,忽然跟着他走出店门。
下午三四点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依然是那身破破烂烂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军大衣。他的自行车就靠在一旁,车把上挂着两大袋废品,后座上坐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粉雕玉琢的,虽说穿的衣服不太好,但比之残疾男人还是要好上太多,至少是件干干净净的蓝色外套。
男人走到车前,把棒棒糖撕开,送进孩子手中。
孩子咯咯笑着拍起手来,就这么一刹那功夫,周笙笙看清楚了——他的左手有六只指头。
竟然也是……?
男人低声说:“慢点吃。”
小孩子笑着奶声奶气地说:“今天在幼儿园,张涵就是吃的这个!”
他低低地笑了两声,伸手摸摸孩子的脑袋:“好,他有,你也有。”
周笙笙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男人安安静静陪着那小男孩吃棒棒糖,不知是小孩子笑得太开怀,还是阳光太灿烂,她竟觉得这一幕也叫人有些动容,而那身破破烂烂的大衣也变得没有那么醒目。
回到店里,她问旁边的小李:“那个男人有孩子?”
小李说:“有的吧,经常看见他带着孩子。”
“他是那孩子的谁?爷爷?”
“不知道。只知道那孩子没有爸妈,反正一直跟他住在一块儿,就在废品站旁边搭的小棚子里。”小李摇了摇头,有些可惜,“那孩子长得倒是挺可爱的,就是投错了胎,跟着这么个流浪汉,这辈子恐怕也没什么出息了。”
周笙笙没说话。片刻后,她想起了那两盒牛奶。
她想她知道了为什么那个男人隔三差五选择性偷牛奶了。
*-*
意外发生在第四天夜里。
这几天周笙笙在装便当的时候,总会往其中一碗里多塞些肉,然后放在最不显眼的地方,等到外面的便当都被人买得七七八八时,她才会在打烊半小时之前把那盒便当给摆出来。
毫无疑问的,拾荒的男人总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每一次都欣喜地挑中了那盒丰盛的晚餐。
只是第四天夜里,他没有来。
周笙笙一直等到打烊,所有的店员都走光了,她留下来打扫卫生,还在不停往店外张望。
十一点二十了,距离打烊时间已经过了二十分钟。她终于把那盒便当自己买了下来,关好店门,往出租屋走。
途径一家小药店时,店内漆黑一片,她却隐约听见了什么动静,本来也没怎么注意的,直到她看见药店旁边的墙上,花花绿绿的广告之下,有一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靠在那里。
停下来,她微微侧头,似乎看见店里有一点光亮,那是……手电筒?
心里隐约有了点不好的预感。
这一带都是有夜间保安骑着电瓶车反复巡逻的,店铺都买了保险,安全措施非常好。她正定睛朝药店里看,就忽然听见远处传来电瓶车的声音。
扭头一看,是巡逻保安。
她急了,只略一思索,牙一咬,干脆推门往药店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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