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现在的沈樨已经不是十几岁的灵魂,经历家中变故、求学困难、职场打拼后的她内心已经坚强起来,不再像温室里的花朵那般弱不禁风。
平静下来的沈樨想到的最稳妥的方法是跟张叔叔一起去申州市发展,继续做老本行皮鞋。在她记忆中张叔叔的企业发展一直都很顺利,其中略有小风小浪都被能干的张叔叔摆平。最重要的是后来沈家也是投奔了他才走出了困境。
既然最终还是走向这条路,为何不早一点去,还能避开前面的错误。
刚打定主意,就听到楼下传来沈爸爸爽朗的声音:“我回来了,晚饭好了没?谈了一个下午饿得不行了,阿樨回来没?”
“回来了,在楼上写作业呢。你呀跟你女儿一个德行,咋咋呼呼的,晚饭早好了,就等你回来了,快去洗手。”沈妈妈嗔怪,又走到楼梯口大声喊道“阿樨,吃饭了,快下来。”
没等沈妈喊完,就看到一个身影从楼下冲下来,直奔厨房去了,边跑还边喊:“爸,爸,我找你有事儿!”
看着这父女俩,沈妈妈只有摇头的份。
沈爸爸刚洗干净的大手揉着沈樨的头发,笑道:“什么事这么着急,是不是又有数学题不会做?还是……”说着眨眨眼睛,放低声音问,“又有那个臭小子给我家宝贝女儿写情书了?”
从小到大沈樨跟妈妈的感情都很好,但是每次遇到困难她首先想到的总是爸爸,也许是沈爸爸伟岸的形象太过于深刻,在沈樨心目中爸爸一直都是无所不能的爸爸,哪怕后来遇到了那么多困难,沈爸爸也从来没有被打倒过,他那种乐观积极的个性让沈家走出了困境,也给沈樨树立了最好的榜样。
“爸……我说正经的呢!”沈樨撒娇的拉着沈爸爸的手,年轻的沈爸爸有一双厚实又温暖的大手,让她鼻子酸酸的。
“什么天大的事,都吃了饭再说,沈家家规吃饭最大!”沈爸爸呵呵笑着拉着女儿走去餐桌旁,“闻闻,你妈肯定做了椒盐排骨,咱父女俩的最爱!”
无奈的沈樨也闻到了香味,本来还不怎么饿,却一下子来了胃口,是啊,天大的事也没有吃饭大。
“来,先喝碗汤。”沈妈妈已经给三人都打好了汤,笑意盈盈地推到他们身前。
一家三口围在八仙桌前开始用餐,简单的四菜一汤,和沈樨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长大后,她在申州市市中心工作,父母住在南市区,她工作又忙,虽离得不远却难得回家。像这样一家人吃着家常菜的机会越来越少,她甚至都不记得妈妈最拿手的菜是椒盐排骨了。
她到底是有多不孝啊……
回想以前的她因为总觉得自己的大学落后了别人很多,在工作中最怕比别人表现差,每次接项目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总想做到最好,所有业余时间都用来加班,回家看父母的时间少得可怜。
眼泪又在眼眶打转转,沈樨暗暗下决心重来一次做应该做的是多陪伴家人。
“丫头,你今天情绪不对啊!”细心的沈妈妈先发现了沈樨的异常,“是不是初三压力一下子变大了,适应不过来?”
听沈妈妈一说,沈爸爸也停下了筷子:“怎么回事?”
沈樨赶紧眨眨眼睛,咧着嘴笑道:“哪有!我只是有事想问问爸爸!”
“什么事儿,说。只要爸能办到,爸一定做。”沈爸爸一副为了女儿不惜赴汤蹈火的模样逗乐了沈樨。
“就是我在学校听张悦说张叔叔一家打算搬去申州市?她问我们家是不是也要搬去,张悦她爸妈正在犹豫呢!”
张悦是张叔叔堂哥的女儿,与沈樨是同班同学,上一世她父母就是去了申州市,一直在张叔叔厂里上班。
沈爸爸一听是这事就放心了,表情轻松,不过也没直接回答,反问道:“怎么?阿樨想去申州市吗?”
沈樨点头如捣蒜,略夸张的语气道:“当然啊!申州市可是大城市呢,我看书上说那里的小朋友小学三年级就学英语学电脑了,你看我们这我都初三了还没碰过电脑……以后出去读书怎么比得过人家啊……”
这些倒不是她胡说,后来她去上大学,大学同学中很多都是小学就学英语懂电脑了,她也是在大学发现了自己与别人的巨大差距,她的英语发音都是每天早起跟着voa一点一点纠正过来的,其中艰辛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看着一脸艳羡的女儿,沈爸爸有些踌躇,和沈妈妈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有点犹豫。其实,夫妻两早已经商量过,与其到申州市人生地不熟还不如留在家乡,俗话不是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嘛。
但小地方和大城市在教育上的差距也是不容人忽视的,以前没机会是两说,现在有这样的机会,如果为了自己安逸耽误了女儿的前程,以后女儿长大了,让他们有什么脸面去面对她的质疑呢?
其实,沈爸爸沈妈妈这一点是想多了,上一世的沈樨从来没有责怪过父母。
“让爸爸再想想吧。”
最后沈爸爸模棱两可的给了一个答案,沈樨也知道这事急不来,爸爸肯定也有他的考虑,她也需要多了解点信息才行,上一世她根本没关心,除了结果,其中过程完全不清楚。
明天找张悦去问问?
重生回来的第一个晚上,沈樨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第3章 r 3竹马助攻
沈樨没想到会梦到曾经的高中生活,懵懂又有些无知,哪怕成绩全校第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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