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淡淡道,“郡主喜欢哪个,就选哪个。若是实在无法决定,不如将能入眼的都搬走。”
凌兰差点摔倒,望着夏水央无语中。这夏管家,果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自然不全搬走,于是只能看似不经意的拿起她一进来就瞧上的那套翡翠首饰中的翡翠簪,道,“就这个吧。”
夏水央依旧无话。
片刻后,店主亲自跑上楼来,一见凌兰拿着的翡翠簪,忙称赞凌兰好眼光。
“奴在这玲珑阁呆了半辈子了,到没有哪位官家小姐能如郡主这般好眼光,一眼瞧上的,就是咱店里的镇店之宝。这套翡翠,可是有来历,传说可是上古——”
凌兰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上古哪位神君神女用过的?”
店家讪讪的笑,“传说中的东西,哪里能当真的。都还说这鹤骨笛乃是上古天上的尊神用过的,可也没见它哪里神奇了。”
夏水央正拿着那只鹤骨笛放在手里把玩,冰凉的鹤骨笛身,通体泛着莹润的紫光,却看不出那些紫光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凌兰眨了眨眼,无声笑开,“店家,那只鹤骨笛连着这套翡翠首饰,本郡主都要了。将翡翠首饰装好后交给楼下的那位葛衣小厮,至于鹤骨笛,”她瞧了一眼正疑惑的看着她的夏水央,心里大乐,“派人送到瑾王府中。”
夏水央终于说了一句话,“五皇子好雅乐?”
凌兰得瑟的笑,心说你不废话嘛,五皇子宇文瑾轩在长安城是有名的风雅皇子,早就心仪这只传说中的鹤骨笛,他哪里会不喜欢!“五皇子爱酒爱乐爱美人,呵呵,是长安城有名的风雅皇子。”
夏水央转眼低着头,不知在思索什么。
待店主下楼后,凌兰和夏水央一前一后走在后面也随着下楼去。
快走到楼梯口时,夏水央忽然问道,“郡主为何要将鹤骨笛送给瑾王?”
凌兰顿了顿步子,停了下来,思索着要不要跟他说实话。
实话就是她和五皇子瑾王乃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彼此有好感,算得上是知己。俩人这些年都是这样,谁要是有个什么想要的东西,大家心里都会记着点,等到哪日见了,就送给对方。但眼下似乎不大适合这么说,毕竟夏水央是夏侯府的管家,怎么说也是向着他家主子的。而她马上就要嫁给夏侯兰泱,若是说那什么她与别的男人曾经花前月下好像不大好。虽然凌兰一直对三从四德之类的玩意不甚上心,但好歹也是懂得女孩子的名声最为重要。
凌兰想着,要不要说谎话。
但说谎话是有技巧的。
就刚才那一幕看来,夏侯兰泱所取得的成功的一半都要归功于眼前这位夏管家。谁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一个成功男人的身旁,也得有一个强悍的男人!尤其是像矮胖冬瓜那样的“成功”男人。夏侯兰泱的成功除了归功于夏管家一半外,还要归功于其他杂七杂八一堆人,最后剩下的那么一点才归于他自己。这样看来,夏管家应该是个不能小觑的人物。
所以说这说谎话,尤其是在明眼人面前说谎话,除了技巧,还得讲究气度——说谎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并且在你说话的这段时间,眼睛不能眨,也不能下意识的去抓衣角,不能四处看,尤其是不能语速加快,不能躲避对方的目光。
这,乃是说谎而绝不会被看出来的最好秘诀。
凌兰笑意盈盈的看着那位比之矮胖冬瓜不知强了多少倍的夏管家,脆声道,“五皇子瑾王爷与本郡主是姨表兄弟,他的母妃谢贵妃与本郡主已逝的母妃裕亲王妃是堂姊妹。本郡主与瑾王自幼一起长大,送这些小玩意也是很正常的。夏管家有什么疑问吗?”
她这番话说的,其实都是夏水央知道的东西,说了也等于没说。其实夏水央想问的是,她怎么送瑾王爷东西的时候,也不说是谁送的?难道瑾王爷就一定知道是她送的吗?
夏水央琢磨道,“郡主,奴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郡主可以答应否?”
“郡主与我家公子成婚的时候,送婚的宾客,可否请郡主的表哥——瑾王爷前去?”
凌兰的笑僵在脸上。
如果有一个人问你,姑娘,你结婚的时候让你曾经思慕过的男人送你,把你亲手交给另外一个男的,你愿意吗?
你还说什么?
凌兰在心里把夏水央骂了许多遍,然后不得不承认,自己败了。在嫁到夏侯家之前,就败给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管家。
她好想大赞一声:哦,夏管家,你赢了!
夏水央面上的笑似真似幻,好似狐狸的那种狡猾,有淡淡的蛊惑人心。
凌兰透过窗格望向已经淡下去的夕阳余光,忽然很颓废。自己活得真失败,还想着今天来试探一下夏侯兰泱,在成婚之前给他个下马威,谁知,偷鸡不成蚀把米,输得连面子都赚不回。凌兰此刻,深深的,讨厌上了,夏水央!
她转过头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夏水央:“不要!”说罢,拂袖走下楼去,再不理会夏水央。
暗光余晖里,夏水央无声笑开,像一种抓到猎物的满足。
☆、初逢(三)
走下楼的时候,凌兰不得不再感慨:她今个出来之前,应该去查查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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