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旁使劲儿地点头。
我接着说:“后来,大宝告诉我,你们这个地方因为多省交界,所以受很多不同地域的风俗影响。他说,如果小孩夭折,得把孩子的尸体放在一个岔路口放三天;有的则不能让死人见阳光,所以死亡后会用白布把尸体的头包裹起来,或者用泥巴把死人的脸抹上。”
陈支队长使劲儿拍了下桌子,吓了我一跳。他说:“对啊!这我怎么没想到?确实听说过有用东西抹脸的风俗。不过,那些污渍不是从鼻子里擦出来的吗?我们这边有风俗是抹脸,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说:“两名死者的面部在我们发现的时候都是浸泡在水里的。水是流动的,可以浸泡干净面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颜色的冲进鼻孔。”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刘杰把尸体翻转过来,我们就可以一眼看到谢林淼的面部是被抹黑的?”主办侦查员说,“狗日的,他这个情节都没有向我们交代。”
“他当时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还没亮,浴室灯光又暗,可能没有注意到。”陈支队长分析说。“不管怎么样,他侮辱尸体、妨碍公务,得追究刑事责任!”我咬牙说。“不过,就算是杀了人,抹脸,又能说明什么呢?”陈支队长接着问。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首先,风俗习惯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年纪大的人在沿用,你说一个90后,会在杀了人后,考虑风俗的问题吗?所以我分析,这个凶手应该是个年龄偏大的人,具备性能力,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岁区间的。而年纪大的人,性欲会有明显降低,凶手用这么恶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个性饥渴的人,所以要考虑单身的人。”
“有道理。”陈支队长的笔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走动。
“下面,是更重要的问题。”我喝了口茶,接着说,“既然我们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渍是碳素墨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下碳素墨水的来源呢?总不能是凶手杀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来抹脸吧?那他何不用不远处仓库里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随身带的。”大宝说。“你会随身带一瓶墨水吗?”我看着大宝说。“钢笔里可以有啊。”大宝说。“对。”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范围确实缩小不少。”“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醉酒?”我点头:“是的。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27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知道了。”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
闲不住的我,不能忍受法医工作已经完成后,苦苦等待侦查结果的煎熬。于是,我跟随侦查员踏上了去集镇调查的征途。作为案件的幕后人员,第一次感觉其实侦查工作也是十分艰苦的。烈日炎炎下,我们跑到了第十二家小饭店。“27号?”老板说,“我们这儿生意好的咧,我哪里记得住哦。”“麻烦您仔细想想。”“对哦,我来找一下那天晚上的菜单啥的。”老板还算很配合,“看能不能记得起来哦。”我点了根烟,等着老板慢悠悠地翻着27号晚上的菜单。“我说的嘛。”这个浙江籍的老板叫道,“我就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的啦,镇政府的那个老秘书,叫什么来着?叫老罗的。那天晚上喝多了的,一个人胡言乱语的。”“等等,等等。”一个侦查员慌忙开录音笔,另一个侦查员连忙打开笔记本,“老罗,镇政府的老秘书,当天晚上他和哪些人一起喝酒的?”“一个人。”
喜欢第十一根手指(法医秦明·第3季)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