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还要不要人活。”
童哲几乎每看一句话就要翻开词典查单词,每查到一个词还用红色水笔做上记号,瞬间挑起了高中做阅读理解那段暗无天日的记忆。此时童哲顿时理解了小姑苦口婆心让他好好学英语的本意,原来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是真的。
花了大概两个小时终于读完了第一章。这也是童哲人生中第一次读英文,《书虫》j-i,ng简版不算。童哲盯着屏幕感觉眼睛都快瞎了。不过好歹也能看懂写的大意,无非就是经历人生磨难的小妹圣诞夜在餐厅打工被神秘帅哥看上的开篇。
“俗套的爱情故事,不知道有啥好看的。哥一晚上给你编十个不带重样的。”
童哲自言自语,直起身子伸了个懒腰,感觉肩膀酸痛。虽然如此,童哲还是觉得挺开心的,不光是第一次坚持看完一篇英文章节,更因为是夏冉江的作品,而且发现夏冉江冷冷的外表下似乎还藏着暖暖少女心。童哲一想到这个发现就笑出了声,也重新拾起看下去的心情——看懂一个人最愚蠢的方法就是从他人那里搜集评价,最透彻的方法就是跟他接触,其次就是看他借助什么方式来表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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