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黑色的颀长身影从一颗树后走出,步伐好似闲庭信步。他一只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一只手自然地垂下。
方淳知道,面前人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一定捏着一沓符纸,随时都能置他于死地,“是你啊,秦厉。”
“我要的东西呢?”秦厉冷冷地说。
方淳把一把匕首扔到了秦厉的脚边,那一把匕首造型古怪,通体全红,“用七七四十九个女人的心头血炼成的分魂匕。”
方淳通过林立宏与秦厉结识,并答应为秦厉炼制分魂匕,以此换取秦厉的一个承诺——在他危机时救他一命。之后,他制造出了“沈从玉”。“沈从玉”吞食那些女人的心脏,他则偷取她们的心头血炼制匕首。最后,“沈从玉”杀死了林立宏,他锒铛入狱,秦厉不得不兑现自己的承诺。
秦厉捡起了分魂匕,漫不经心地把玩,“你杀了林立宏。”
方淳并没有告诉秦厉他杀害林立宏的计划,因为他既怕事情泄露,又怕被秦厉阻止。他虽然当了林立宏的食客,但是他不知道秦厉和林立宏之间有什么交易。听到秦厉的话,他的冷汗流了出来,“现在林家是林立成当家,一个花花公子,不是比林立宏更容易控制吗?”
“林家这种暴发户,在秦家这种不知绵延了多少年的庞然大物面前,根本什么也不是。”秦厉嗤笑道。
方淳从小就在泰国,对于秦厉的话,他露出了茫然的神色。
秦厉看着方淳的表情,大笑起来,“我来告诉你,秦家是什么吧。”
他的表情深幽了起来,仿佛一口深不见底的寒潭,“它是一头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巨兽,虽然佯装沉睡,但是随时准备着把一切吞入腹中。而有些人,在它的腹中生活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胃液慢慢消化。”
方淳感到不寒而栗。
“我今天说的话,大概比我一年还要多。”秦厉把匕首插在了皮带间,“你知道为什么吗?”
方淳之所以被车君柏收为徒弟,就是因为他的六感比常人敏锐。他立即转身,发疯似的奔跑起来。
“因为你已经死了。”
方淳没跑出多远,头就掉在了地上。他的身体还维持着奔跑的动作,过了一会才扑倒在地。
在方淳原本站立的地方偏后一点的位置,有两棵树之间,绑着一根细细的肉眼看不到的线。
秦厉把线收了回来,啧啧道:“你要是不跑,就不会死得这么快了。”
☆、第三十九章
美国,纽约。
《*同盟》方以华一角,不止许希文一个人试镜。
在威廉姆斯的授意下,尼尔还邀请了几位在好莱坞闯荡的华人男星参加试镜。他们无一不声名赫赫,但是他们也无一不失望而归,并且遭受了威廉姆斯刻薄语言的洗礼。
“你的表演就像一坨干巴巴的大便。”
“你的两只袜子颜色不一样,请你出去,不要伤害我的眼睛。”
“你念起台词时发出来的声音,和我一屁股坐到我养的猫身上时它发出来的声音一样。”
许希文,是最后一个试镜的人。
尼尔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停在许希文的面前,“威廉姆斯先生请您进去。”其实威廉姆斯的原话是“让他给我滚进来”。
像威廉姆斯这种性格如同躁郁症病人一样喜怒无常的人,没在名不见经传的时候被人干掉,主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尼尔这样的好助手。
“好的。”许希文眨了眨眼睛,“我觉得您有点眼熟,或许是我的错觉。”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我,谢谢你的衣服。”尼尔也冲许希文眨了眨眼睛,他的睫毛和他的头发一样是浅金色的,眼睛则是一种迷人的蓝灰色。
许希文脑中灵光乍现,“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落汤鸡。”
尼尔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六天前,曼哈顿区,第五大道。
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没过多久,雨越下越大,还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一场雷阵雨就这么突如其来的降临了。
许希文不得不结束了拍摄,躲到了车里。
蒋平皱着眉头看着窗外的雨景,他讨厌所有不在他计划内的东西,而这场雨也毫无意外包括在内。
忽然,响起了一阵敲打窗户的声音。
蒋平警告道:“别开窗。”
许希文打开了窗户,窗外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年轻人。他微笑着问:“你好,你需要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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