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明月却已站起身来,把手中的白纸卷起,慢慢地走过去,乖顺地坐在齐铮的躺椅边沿。
“很久很久以前,内战的年代,为了逃避战火,迁移的人家很多。从上海到重庆,从重庆到香港,又从香港到温哥华。有二家人,就在逃难中成为生死之交。一家姓齐,一家姓哥舒。”
到了温哥华,那家姓哥舒的,又照祖宗的规矩,混起了黑道,打打杀杀。而姓齐的,祖上本是儒商,到了温哥华慢慢做起了生意,开始涉足政坛。
后来,齐家得了宝贝儿子,叫齐大少。二年后,哥舒家生了个女儿,因为是黎明时分出生的,取名哥舒黎。她的妈妈生她之前替她的爸爸哥舒添挡了一枪,失血过多兼早产,生完孩子就死了。
“齐家和哥舒家虽然黑白不同道,私底下呢却一直很亲近。哥舒妹妹没有妈妈,大家对她总是偏爱纵容一些。呵,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女孩子......二个孩子从小都长得好,难免常被人拿来比较。二人一起玩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比谁更漂亮。他们的儿时玩伴阿狼总是说啊……”
你们这二个自恋狂——舒明月和辛元辅都在心里默默地念出同样的话。
“十二岁时,哥舒妹妹对齐大少说了,俊男美女,我们两个好登对嚯——都是这么好看的二个人,应该在一起才好呢。”
齐铮淡淡地笑着,说着一个这个时代被称为“狗血”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她很任,想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做。逼着她的父亲放下屠刀,金盘洗手,自己又跑去很远的地方念书。明明是个很喜欢和男孩子打架的野子,非要学别人家的女孩子做什么淑女。妇女解放新浪潮啊,也有她的份,不声不响就开了家报馆,慢慢闯出名气来,人家个个都叫她报业女王啊。她觉得自己这样就是正正经经白白净净的姑娘了,这样就门当户对了。”
“这个哥舒妹妹有点笨啊!”舒明月话说:“如果是我,我就了家伙,把那个男人抢了,去山上做山大王,管他黑道白道。”
齐铮抚掌大笑:“哈哈,这个主意妙!”
辛元辅也在笑,只是笑容异常苦涩。
齐铮慢慢翻身躺平,仰望着头顶极蓝的天,上面有朵孤零零的浮云。喃喃道:“谁说不是呢?本来就应该那样做才好。她就是有点笨,很傻的女人。总是蒙着头一味的努力,以为自己就能创造一切,为着那个没良心的齐大少。也不管那个男人是否说过爱她……”
“后来,她死了。她死的时候,齐大少在很远的地方,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谈婚事。不到一年,齐大少就娶了林家女子。”
辛元辅有点不敢看明月的表情,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像被钝刀子不停剐着,疼得要命,血却慢慢地在流,仿佛没有尽头。
他很想开口说够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知道,这应该就是他们三人最后一次的见面。
齐铮挥了挥手,似乎是叫女童走开。闭着眼睛问:“元辅,你恨我这么久,究竟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我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吧?”
辛元辅看了一眼舒明月,她低着头,神色莫辨。默了默,他终于开口:“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点出息,胆子还不如一个女人。”她为了他拼命做着一切,他却连爱都不敢说一次。
“哦,原来是恨我懦弱?”齐铮低低笑了一声:“在她面前,谁又不懦弱呢,难道你就不是?”默默地爱着她,守着她,为她独身五十多年却从不言语。
辛元辅,你未必就不是个傻瓜?
辛元辅怔住。
“被那样的女人很认真的爱着,就像踩在云端一样,幸福得叫人会颤抖害怕。那种强烈得能把人的灵魂都灼伤的感情,似乎无论自己怎么做,都担心无法同等地回馈。爸妈那么喜欢她,却始终只会说‘如果小歌是我们家的女儿就好了’。要了她,然后让她置身于整个家族反对的尴尬境地,自己束手无策?你说,是无言地退缩让她离开好呢,还是无力地看着二个人一起走向悲剧的终结好呢?”
年纪一大把的老人,用少年时代才会有的苦涩浪漫诗意的腔调,探讨起以前从不会说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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