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一袭红影,卷着浓烈香风闯进店里,三寸高跟在木地板上敲击出响亮的“哒哒”声,来到掌柜老人面前。
她身材高挑,蹬着豹纹靴,一身杂志上推荐的秋冬季最新款艳红套装,这么出现在面前,无论是明艳飞扬的面容还是合身醒目的衣饰,都令人眼前一亮。她目无余人,径直对老掌柜微微点头:“林伯伯。”微哑感充满磁的声音飘荡在房间里。
“原来是金家的丽莎啊,怎么,这次可看上林爷爷这里哪一件宝贝了?”老掌柜抬起头看向这名叫金丽莎的红衣女子。
“顾思安哥哥是不是把他那只笔筒拿到这里来了?林伯伯,把它卖给我吧,不讲价,我出两百万!”金丽莎语速很快,略微伸长了脖子,不顾几缕有些凌乱的发丝粘在脸颊上,急切地说。看样子赶来的很急,脯急剧地一起一伏,从应怜袖这角度看过去,还真是“波涛汹涌”啊!
“顾思安那小子知道你过来吗?”林掌柜原地不动,反问她。
“他,知、知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这只笔筒是他的传家宝,对他很重要,我要买回去给他!”金丽莎气息未平,说话还有些喘,虽然对林掌柜的问话有些底气不足,还是坚持表明了她的态度。
“可是,顾小子不希望你这么做啊。”林掌柜叹了一口气,“而且——这笔筒,已经有这位小姑娘先看上了,人家订金都要下了。”
立刻,两道杀人死光扫到应怜袖身上。
厄,我是不是卷到什么八点档狗血戏里面去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啊!应怜袖心里欲哭无泪,她只不过是想买点制作竹针法器的灵材料而已;看样子,这个叫金丽莎的富家女好象和话题中另一位叫顾思安的男人,好象还是年轻男人有暧昧,现在看我要买她心上人的传家宝,要把头转向过来了。
“她?就是她要买顾哥哥的笔筒?”挑剔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在应怜袖全身上上下下剜了一遍,金丽莎重重从鼻子里喷出两道气,“就她那身打扮,也拿得出这份钱?!不是又一只想飞上枝头的麻雀吧?顾家虽然落魄了,也不是这等人可以染指的。”
听了她的话,应怜袖心里也在黑线:这女的脑袋有病啊?只不过是买只笔筒而已,虽然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能拿出来托熟人在外面卖了,自然就是真想卖出去;而且还不想卖给你!要不,你们看样子也是熟识的,怎么你想要他怎么不先卖到你手上?
想了想,该开口还是要开口的,应怜袖道:“金小姐——”
“你叫谁小姐?”话刚开个头,立刻被人气急败坏地打断。
“那,金女士?”应怜袖抬目看向生气得脸都有些变形的金丽莎,“确实,这只笔筒摆在这里,我是看上了,我很喜欢。我无意得知它原来的主人是谁,在林掌柜这里我也没问出处。这里是古玩店,古玩的规矩您不清楚么?我既然下了订金,在期限内我一定会补上剩下的钱把它完整买下;我现在是没钱,可不代表我今后一样没钱。我无意掺和你的事情,就当我纯粹一路人甲,ok?”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如果说一开始应怜袖还为紫竹笔筒的高昂价格而犹豫的话,那么,她现在就是为了这个金丽莎的态度,一定要买下这只笔筒。如果到时候还没钱,大不了、大不了她,做几块灵玉,再化妆打扮找家大拍卖行脱手就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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