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哥。”
“潮州粥晚上派人去茶楼斩玫瑰,我在现场……”
别墅里,玫瑰一身丝质睡袍,贴在庄世楷身上,凹凸有致的身段尽显。
庄世楷坐在宽大的沙发上,一手拿着电话,向洛哥禀告。
他并没有过份渲染,反而把现场情况说的很实际。
洛哥站在客厅,一听就懂,笑出声道:“喔…”
“原来玫瑰去找你了。”
他还纳闷怎么一周过去,玫瑰没有主动投怀送抱。
难道是猪油仔没点明吗?
现在他懂了。
原来玫瑰是另有人选,决定靠上现在警队的二号人物。
说实话,洛哥对于女人看的很开,并不会把某个女人看的太重。
毕竟,他平均一个月要换四五个女人,看上眼晚一次的女人直身体,朝庄世楷笑道。
随后,洛哥也朝玫瑰点点头,玫瑰则挽着庄世楷的胳膊口称洛哥。
今天,玫瑰穿着白色西装,恢复平时冷艳淡漠的神态。玫瑰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并没有再去过多看他。
既然小弟把女人收了,那么就是兄弟的女人。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想的。
“财运亨通?”
“洛哥的字真漂亮!”
庄世楷走近桌前,看清桌上墨汁未干,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顿时鼓掌叫好。
此刻,虽然外边白天,但三楼大堂里八面窗户全部拉紧,一片黑暗,只有一盏吊灯照亮大堂中间陈设的沙发桌椅。
雷洛用白布擦擦手上的墨汁,笑出声来:“怎么样?这块招牌还可以吧!”
生活总要充满仪式感,江湖上更讲究规矩。
洛哥给四大家族的走粉招牌,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信物相证。可洛哥又不能拿块木匾出来刻“走粉招牌”等大字吧?于是洛哥亲笔书写的墨宝就是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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