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姑且就这么听就算了。一大早起来先出去干一架,这还真是挺带劲的。
罗兰本来还担心,自己这个二大爷技能生疏了呢,看来不用担心了,连练手的场地都有。
不过也有让罗兰发愁的,那就是她怕见血,别看能活好几百年了,可还是遵纪守法的凡人。
害人性命,害兽性命的事情,都有点手怯。
在这个暴徒遍地走的地方,她这毛病得改。
罗兰偷眼看过外面的那群残兽,走的时候把伤了的同伴都带走了。知道打扫战场呢。
罗宾看着地上的血迹皱眉头。回头还要自己过来收拾一遍。
金芳看着父女两个回来,就如同他们出去吃饭,逛街回来一样,不是多走心的询问了一句:“这么快你们就回来了,有没有碰到什么事情呀。”
罗宾回答的那就更加不当回事了:“几个挑衅的而已,都打跑了,没事。”
金芳:“那真是太好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以大家都很习惯这样的事情是吗。
罗兰都觉得自己是那个最不淡定的了。还是她的见识太少是吗?
罗宾扭头看向闺女,这孩子看着有点不适应:“要不要洗洗。”
罗兰一时间有点缓不过劲儿来,这事难道不需要好好地商量一下吗,以后怎么应对什么的:‘啊’
罗宾:“别担心,我才来这里的时候,每天都能碰到好几拨过来挑衅的,都被我打跑了。我后来同你母亲成亲的时候,也有很多挑衅的,一样被我打跑了。”
罗兰懂了,这事不稀奇,根本就不用过脑子,只要打就完了。
那边罗宾:“外面那群东西知道他们打不过我的时候,自然就不会再过来了。”
金芳顺便跟着安慰女儿:“你要相信罗宾,她能保护我们的。”
罗宾看一眼金芳,这个,其实他更想说,闺女的本事更大,等以后打架打的多了,习惯了就好了。
不过被金芳这么看着,罗宾觉得被依靠的感觉挺好的。
看着人家两口子之间的眼神,罗兰那点纠结也没有了,慢慢来,会适应的。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一个从农村走到城市,自己摸爬滚打的姑娘,到这边那也就是一个从城市回到乡村,然后在后退个五六千年的事,不就是野蛮时代吗,现代的时候还流行野蛮女友呢。
呵。好吧无论怎么安慰,马六子三蹄子败走的场景,还是挺刺激罗兰脑神经的呢。
就听金芳那边说道:“罗兰呀,我同你说,你让人挖出来的那个泉眼真好,泉眼喷出来的水流经过得地方,草都长得比较旺盛,还柔嫩嫩的,我揪了一些草放到了鸡舍里面,你都不知道,我刚才已经到鸡舍里面捡了一次蛋了呢呢。”
罗宾都跟着惊奇了:“真的呀,今天的鸡可真是有出息呢。”
金芳:“我觉得都是罗兰弄得泉眼的功劳。泉眼边上的青草,真的很鲜嫩。”
要是真的就好了:“这个咱们要实验一下的。若是真的,以后咱们家牧鸡的地方,就放在泉眼边上,或者把水引过来一些,每天给这些草地喷洒一下,就有吃不完的鸡蛋了呢。”
罗宾听了这么美好的未来,也跟着高兴:“呵呵,那样的话,等矮人们过来了,咱们就用鸡蛋同他们多换一些黏土的材料。把咱们走路的地方也让矮人们敲一敲。”
金芳那是勤俭持家的:“要材料就够了,咱们自己敲。我看着也不需要多大的劲头呢。”
罗兰:“对,咱们自己敲打。”
罗宾对此没有意见的,只要家里的两个女人喜欢就好:“好了洗漱吧,打架之后我都饿了,吃过饭咱们就去把家里的水,弄个水潭收起来,这样撒太心疼了。”
金芳:“对,对就是这么说,我都准备好了要同你们父女两个一起去做事情呢。”
所以才打过架的人,很快就把血腥的事情忘记了,再次投入到家庭建设中了。
罗兰心说或许打架以后会变成常态化的,过几天没准就同金芳一样适应了呢。
吃的东西依然是鸡蛋,家里的面粉依然是黑面包,说真的这饭做的实在是没什么新意。
不知道是因为最近家里经济困难呢,还是十几年如一日,都是这么吃过来的。
仔细回想一下记忆,似乎除了烤肉,平时真的吃这个呢。
罗兰想到这里,胃有点抽抽,食谱实在是太单一了一些呢。
吃过饭罗宾作为家庭农场建设的主力,一马当先,按着罗兰的要求,需要挖坑,搬石头的,都是他来的。
不过使用工具,让罗兰看不上眼。想要挖土,都是一拳头下去一个大坑,那真是粗暴野蛮的没眼看。
罗兰去鸡舍里面找了一圈,帮着罗宾弄了一个簸箕大铁锹,这玩意罗宾还需要小心的用,不然罗宾劲头大,一不小心就坏掉了呢。
不过挖土用,比拳头好使,等罗宾用顺手了,都已经绕着他们的庄子挖了半圈的土坑了。
当然了工具坏了无数个。金芳现在就做这个簸箕比较顺手呢。
有仆兽帮忙,石头运输过来堆在土坑的两边。就等罗宾回来,把这些石头在坑底还有两边砌好,石头与石头的缝隙中用矮人们送过来的黏土镶嵌上,简直不要太完美呢。
罗宾同金芳开始的时候并不懂,罗兰说的这些,不过就是好挖一条水沟吗。
不过这工程做到一半的时候,罗宾就明白了,直接对着罗兰说道:“我知道怎么做了,你回
喜欢我靠科技种田兴家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