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府中吃饭的嘴巴变少了,庞昱带头节衣缩食,这才混过去最艰难的头几天。
想起地狱里宰杀、虐待牲畜也要受刑,庞昱就发愿日后只吃素,正好给自己省钱,一举两得。
吃了快半个月的素,庞昱最后那点虚胖也没了,去掉那层轻浮的面纱,乍一看翩翩少年唇红齿白,眼睛黑亮清澈,还挺能迷惑人的。
不过庞昱吃素,不代表府中其他人也能忍住不吃r_ou_啊,庞昱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当一回“贪官”,收了那些乡绅土豪的孝敬,大半的钱拿去赈济灾民,小部分钱拿来赈济安乐侯府。
杏花接过账本才知道安乐侯几乎散尽了家财,知道他受贿也是为了乡民,所以乐意去帮他。
何况那些乡绅都不傻,知道庞昱在设粥棚,而且陈州米粮比金银紧缺,所以送的大半都是米粮,还有一些古玩画轴是拿给庞昱“鉴赏”的。
庞昱对这些庶务不大拿手,前世被包拯铡的年纪太小,对官场不甚熟悉,很多规则没搞明白。不过他在地狱中倒是碰到了不少“狱友”,偶尔他们会跟自己说一些做人做事的诀窍,他牢牢记着其中一个“狱友”跟他说的话——所有的犯罪归根结底就是“钱”和“姓”,所有的矛盾都可以从生产力上找原因,而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
尽管庞昱对其中几个词并不理解,比如“科学技术”。但这不妨碍他套用狱友给他的“公式”!陈州为何会闹灾荒?因为适逢大旱,田地中没有水,粮食被晒干了。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赈银买粮,填饱老百姓的肚子;二是引水入田,建水车,凿水渠,保住田地。
前者庞昱每天都在做,后者他已经让李超去找木匠做了,如今水车已经造得差不多了,乡民们听说要开凿水渠,有不少自告奋勇的庄稼汉来帮忙,毕竟能保住田地,谁都不愿离开故土流浪他乡。
不过庞昱也不可能真的让乡民免费帮忙,他还是给乡民们付了工钱,每天每人一斗米。
别小看一斗米,这可以满足四口之家肚子圆滚地吃上一天了,穷人家估计能将这一斗米吃个两三天。
这报酬已经算很不错了,何况如今陈州正闹灾荒。听说开凿水渠给的工钱丰厚,不少人挤破了头想进来,还差点打起来。幸亏庞昱及时带人过去,又以翻地为名招募了另一批庄稼汉,两方都照顾妥当,这才没让他们打起来。
以工代赈其实是个不错的法子,靠自己的劳动力获得的粮食比买来的更加美味,何况这些工事到最后得益的还是乡民自己,所以他们的积极x_i,ng也格外高。
其实庞昱这个安乐侯不过是来发赈银的,发完就可以走了,没必要用赈银买粮,还带着灾民开荒引水。
只是庞昱重活一回,这些他力所能及的事,还是能办就办了,多积y-in德,为庞太师和庞妃攒些善缘和名声。
而且包拯现在就在查赈的路上,与其灰溜溜地跑回京城,还不如多做一点实在事,给自己加点印象分,起码也要功过相抵,毕竟原来的庞昱是真的做过强抢民女的事。
有杏花在,真帮了庞昱不少忙,起码银钱往来不会像睁眼瞎一样,用的时候随便拿,连个章程都没有。
不过杏花月份还轻,不能太过c,ao劳,现在她只负责管账就行了,跑腿的事情都让庞福去安排,除此之外,庞昱还收留了两个老实勤快的难民孤女回来照顾杏花,不求人机灵,只要是没坏心的就行。
庞昱交代完自己想到的事,又仔细想了想,严肃道:“这些天,附近的黄集乡好像在闹匪患,你当心些。”
杏花掩口笑道:“妾明白的,何况黄集乡里行馆这么远,我去那儿做什么呢?”
第4章 赈灾案4
庞昱放下毛笔,将信封好,递给李超:“这封信要尽快送出城,亲手递到我父手中。”
李超眉头微皱:“可是,属下若是离开了,侯爷……”
“无妨,这封信更要紧,你速去速回。”庞昱捏了捏眉心。
他现在快愁死了。
包拯于两日前到了淮宁县,查赈之事只字不提,庞昱说要请他吃饭也不肯去,黑着一张脸……不对,他脸本来就黑。之后包拯只对庞昱摆了摆手,说:“赈银一案稍后再说,本府要先审你私设徭役、强抢民女之罪。”
得,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不过庞昱倒不是很担心这个案子,因他及时挽救,没有害了人命,再怎么判也不会给自己判出一个死刑来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知道哪里跑出一个女人来,说庞昱抓走了她丈夫,她丈夫在残酷的徭役中身死,尸体还停放在义庄,那男子偏偏浑身都是鞭伤,鞭痕与侯府特制的鞭子相吻合。
因为之前的庞昱确实曾经对那些无辜抓来的人用过鞭子,可是庞昱早就放了那些人,还补偿银两,免费送他们去看诊。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再重的鞭伤也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何况那些家将对庞昱说过,他们绝对没有下死手,毕竟还需要劳动力去建造软红堂,而陈州灾情严重,身强力壮的汉子不好找。
庞昱也向包拯解释过,可惜不知道包大人听了什么话,绝不相信他说的“片面之词”,惹急了还会对庞昱呵斥“本府还没追究你买凶刺杀朝廷命官之罪呢!”
真是有口说不清!
最无奈的是,庞昱提出要看那个死去男人的尸体,这事也被包大人拒绝了。
而就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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