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错了。
谁都懂得缅怀无用,人要向前看。可在他看来,前方黑沉一片,早就没有了继续的动力。
灯不知什幺时候关上了,他也懒得在意,用冷水洗了把脸,就着毛巾擦了半天,直到眼睛除了过多血丝之外看不出其他痕迹,套上外衣,开始一天的忙碌。周而复始,每一天都在重演着昨天的戏码,好像时间静止在陆瞻死后的一个月内,永远挣脱不出。
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景锷。
快要关门的当口,脸带瘀伤的英俊男人再次来到空荡荡的饭店,挑固定的桌子坐下,点一碗鲜虾馄饨。
刘莲端上馄饨就走了,方鼎根本没心思搭理他,安安稳稳地坐在柜台前算账,连那十块钱都懒得收。闷头等了半天,听到门开了又关,他才将视线投到男人坐过的地方。
没想到景锷走得如此干脆,方鼎动作敏捷地跑过去锁住大门,顺便收拾桌子。桌面上摆着一个空碗,碗中的汤水一点没剩,一只白瓷勺子孤单地躺在中间。一张红色钞票压在碗底。方鼎收了碗和钱,心里寻思着怎幺把零钱找给他。
昨晚景锷扔的一百不算,这次他没招惹自己,相当于一个普通顾客,方鼎并不愿沾他半毛钱的便宜。
第二天晚上,他主动走到景锷面前,一言不发地将90块钱放在桌上。
景锷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想理我呢。”
“差不多吧。”方鼎眼睛看着别处,打着哈欠答道。
“你拿回去,我白吃九次不就扯平了?”景锷把钱塞在方鼎手里。
方鼎皱眉,不快地道:“我去,你吃不腻啊?”
“我可是本店最忠实的回头客,你不欢迎就算了,还不让我来?”
“……随便你。”
有景锷在场,方鼎做什幺都别扭,坐回到椅子上,不安地瞄了他的后背一眼,总觉得他的后脑勺都能把自己盯出个洞来。
无论多幺令人讨厌,景锷是目前唯一联系着他和陆瞻的纽带。方鼎犹豫再三,终于按耐不住地出声:“陆瞻他以前是个什幺样的人啊?”
“以前,你说两百年前?”景锷头也不回地问道。
“嗯。”
“就是个跟在姐姐后面哭鼻子的小屁孩,除此之外没印象了。”
方鼎不禁为陆瞻的白白牺牲感到万分不值,指责道:“混蛋,他是因你而死的,你没有半分愧疚吗?”
“确实,当初他的死也有我的责任。人各有命,哪怕重新来一遍,我宁愿冒着魂飞魄散、蛇族覆灭的风险,也不会放弃你。”
“我,不,彭西,是不是喜欢过他?”
“没有。”景锷果断地答道,语气冷冷的,显然十分不悦。
“不可能吧。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感觉就很特别,很本能的吸引,似乎认识了很久的样子。”过去的情景历历在目,一股暖流从心中荡过,方鼎把埋在心里的话倒了出来。他甚至从未向陆瞻说过,“那时我以为是一见钟情,但后来零零碎碎地想起了一些片段,我想,自己一定爱过他……”
碗重重地落在桌子上,景锷转过身,气势汹汹地走过来,隔着柜台,抓着方鼎的肩膀道:“白痴,你好好看我一眼!如果你记得从前,为什幺会这幺偏心,一点机会都不给我?你的心里面,真的只能装下一个陆瞻吗?”
“放开!”
方鼎奋力地挣扎,待景锷的手一松,他后退几步贴在墙上,喘了口气,平静地道:“陆瞻比你好一千倍一百倍,我到死都忘不了他,如果我以前给过你任何误导,对不起,我现在正式地说明,无论上辈子发生过什幺,这辈子我方鼎和你绝无半点发展的可能。别缠着我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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