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梭,史丹利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个月了,这四个月史丹利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的‘不平凡’,除了史丹利的家教生涯已经完结了之外。
嗯,四个月史丹利也是有了一些变化,除了身体比之前变得强壮一些之外,他的飞牌技术已经能够对五十米的目标造成一些伤害了,当然这是因为他的纸牌已经换成了金属牌的原因。
对于比格汉克的调查也进行的十分顺利,对方毕竟不是什么大佬,只是一个控制了几条街的小混混头头,想要得到对方的情报其实很简单,唯一让史丹利拖延这么久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好自己!
现在已经是七月份了,嗯,离暑假结束也就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现在是史丹利要复仇的最好时机,也是能够验证他这四个月努力的一个时机,最起码史丹利自己是这么想的,他想通过复仇来和自己以前的日子说拜拜,然后高高兴兴的迎接高三的开始。。
当了家教挣的钱除了一部分交了房租和必要的一些花费,他大概攒了四千多美金,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这些钱并不多,但是对于现在的史丹利来说这些钱已经够用了。
他花费了2000美金通过网络从几个国家买了一些装备,简单的制作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超级英雄制服,好吧,开玩笑,他想要在复仇的时候保证自己不被人认出来的同时还能够保护他的身体不受到严重的伤害,而这套制服能够给他提供很好地保护而已。
好吧,其实说是制服,不过是最好(网上说的)的防刺服和护手,防刺手套、弹性极好的紧身服之类的玩意,再加上一个皮制风衣和保护自己头部的头盔,还有几副金属制的扑克牌,最重要的是一个二手摩托车。
“准备就绪!哈,等了四个月,让我看看自己的能耐吧。”史丹利将窗帘拉上,穿上自己的一身制服,十分臭屁的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新的装扮。
每一个人都有超级英雄的梦,这也是史丹利为什么会选择穿上这身特质制服的原因之一,而且必须得有紧身服的原因(没有紧身衣你好意思称自己为超级英雄,史丹利语录),或许你认为史丹利这样有些幼稚,但是原谅史丹利吧,他毕竟是一个超级英雄电影的影迷,刚好穿越到这样的一个世界,他也是不甘平凡的。
当然,史丹利不可能就这么穿着一身制服走出房门,不说别人会以为这是个神经病,单单就是复仇成功之后的麻烦就够他受得了,因此他将制服放进了背包里,骑着放在楼下的自行车(他才不会将摩托车放在这里,毕竟这也算是他的超级英雄道具之一。)
晚上8点左右,史丹利离开了自己的家,来到了之前训练时偶然发现的一个废弃的工厂厂房里(美剧里面好多这种工厂,难道没有人管么?),找出自己藏在这里的摩托车,换装变成了一个还没有名字的超级英雄。(大概!)
“我该叫做什么好呢?龙侠?额,中文和龙虾差不多,肯定会有人这么吐槽的,黑侠?李连杰会不会告我侵权呢?”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史丹利等到时间到了9点钟的时候(比克汉克每天这个时候回到自己的场子),拿上自己的甩棍,金属牌和一个精致的手弩(网上淘的)驾驶着摩托车走出这个废弃的工厂。
一路飞驰,因为已经是九点多了路上的行人也没有几个,倒是可以见到一群三四个或七八个堆在一起抽着烟,大声说笑的小混混,他们看到飞驰而过的史丹利之后十分挑衅的骂上几句或是将手中的酒瓶扔了出去,但可惜史丹利并不是真正的超级英雄,这些小混混也不是在他的计划当中,再加上摩托车的速度超快,这些家伙的攻击也没法打到史丹利,所以他并没有回应。
“ok,牙买加第三大道23街,就是这里了。”
史丹利花费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比格汉克守着的一个酒吧,他已经打听到每天晚上比格汉克都在这里,这里说是酒吧但是地下一层却是一个卖违禁药品的地方。
因为是第一次,又或者是因为这几个月他的散打能力进步迅速让史丹利有了盲目的自信,反正史丹利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将摩托车开到了酒吧前门,看到两个黑人大个子在进行警戒,将摩托车停在一旁直接走了上去。
“嘿,你是干什么的?”因为史丹利没有摘下头盔的原因,对方直接将他定义为来找茬的,不过为了不搞错还是询问了一下。
“汉克那个家伙是在这里吧?”史丹利的声音通过贴在脖子上的变声器(超级英雄必备,你值得拥有!),变得十分怪异。
“哈,你是来找茬的?搞死你,小子,这里是比格汉克的场子,你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让我来看看你这个家伙到底是谁!”另一个大个子也一脸冷笑的走过去,想要脱下史丹脸上的面具。
史丹利今天可是来找茬的,怎么可能会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脸呢,一直背着的右手紧紧地握着甩棍,等对方接近最佳攻击位置的时候,狠狠地打向了对方的腿!
没错,就是腿,本来这一击应该打在对方的脑袋上,但是史丹利因为实在是太紧张,再加上下意识的害怕出人命,所以史丹利的一击打在了对方的脚步,而且因为上述的一些原因,打的力度根本不够,只是让对方惨叫一声而已。
自己朋友的惨叫让另一个人也回过神,立刻抽出身边的甩棍走向
喜欢漫威之别拦我,我想死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