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末将觉得骑兵的优势不在于能够冲阵,而在于能够自行选择到底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的话打哪里,什么时候打。当骑兵遇上步兵,若步兵队列整齐,士气高涨,骑兵可以远遁千里,步兵追击不了骑兵。若是步兵队列松散,有机可乘,骑兵只需要冲杀几个来回,就可以把步兵的阵型冲垮,从而以少胜多,令步兵溃不成军。哪怕步兵破绽较少,骑兵只需要在步兵附近游走,迫使步兵调动起来,一样可以在步兵行走的过程中找到薄弱环节攻克步兵。所以要用步兵对抗骑兵,必定要依托于城池。有了城池,步兵就可以向下射箭,箭比步兵射得远。而且马匹的冲击力对城墙毫无作用,骑兵想要攻城就得先下马。大焉西北、东北有堡垒要塞无数,就是为了藏兵以御敌。只要有良将把守,想要拒敌不难,想要伤敌却也不能。”
赵云这番分析极为贴切,让刘曦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刘曦想了想道:“我听说身披重甲的步兵方阵是骑兵冲不散的,可有此事?又或者让盾牌兵、刀兵和长矛兵混编在一起,是否能有效阻挡骑兵?”
赵云点头道:“重步兵的确可以克制骑兵,但骑兵若是选择避而不战,重步兵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况且打造一支重步兵的花费不在打造一支骑兵的花费之下,论兵士必须要是能负重的勇士,论器械铠甲每人都要有重铠,外加几种特制的兵器。更有一点,还要让每一个兵士都悍不惧死,敢于直面骑兵正面冲阵。这是一个莫大的难题,非深得兵士信任的强将不可为,所以打造重步兵不是上上之策。至于皇上所说的混编步兵,子龙闻所未闻,不敢轻言之。”
刘曦隐约记得历史上有哪个名将发明了一套混合作战的方法,专门用来以步兵克制骑兵。在混编单位里,有负责挡住马匹的,有负责砍马脚的,还有负责杀骑兵的,所用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但是具体是怎么弄的,却记不清了。要凭他这点三脚猫的想法练出一支奇兵显然是痴人说梦,所以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重建一支骑兵部队。
想到这里刘曦就不由有点怨念。
先帝怎么就能把好不容易攒下的这点家底全给折腾没了呢?那可是鲜卑,又不是匈奴,实力连西羌都不如。明明还有可能扭转战局,亲征的皇帝却自个儿先逃回来了,被丢在身后的骑兵能不溃败吗?
“子龙,你说大焉的铁好,那建一支重骑兵如何?那样匈奴人砍不动我们,我们却能杀他们的轻骑。”一想到那酸爽的画面,刘曦不禁有些心动。
赵云却笑道:“骑兵失去了速度优势,就是比步兵快一点的活靶子。再说大焉也没有那么能负重的马匹,与其如此倒不如多练一些轻骑。”
“原来如此……”刘曦点点头,“子龙,你看上林苑的风景如何?”
皇帝突然问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赵云也是一愣。
“尚可。”赵云迟疑着回答。上林苑的风景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他光顾着照看皇帝的安全,完全没顾上欣赏风景。
“朕觉得,要是把建到一半的别宫改成兵舍,也可以住得下数万人。这片林苑地方这么大,训练一万骑兵应该不在话下吧?”
赵云一怔:“上林苑是皇上的狩猎之处。”怎么突然变成练兵的地方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训练之余还可以打点野味改善伙食。”
赵云:“???”
赵云还在狐疑,刘曦却已经下定决心。
“赵云听旨!朕打算建上林卫,命你为冠军将军,掌上林卫。原长安城外的一万骑兵,调三千到上林卫帐下听命。朕再命人从西域买五百匹良种战马,也归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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