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2年前往格罗宁根的路上,此时正是五月天气,金色的郁金香在路旁迎风开放,西风送来湿润的水汽,混杂着田野的泥土气息,让前世饱受汽车尾气之苦的莫里斯心情大好,真是可爱的十六世纪呐,居然还能闻到如此清新的空气,可惜我没有时间欣赏眼前的美景,我还有正事要做,莫里斯望了望窗外渐渐远去的风景,用手触摸着玻璃窗
他伸出了手,一道明媚的阳光停留在了他的手上,这让他感到既陌生又熟悉,那一刻,零碎的记忆拼凑在了一起,他想起了他十四岁到十七岁时在格罗宁根停留的短暂时光,行走在那段时光中,他记起了曾有一个朋友在那里陪自己渡过了独在异乡的高中三年,
那段日子里,他迷茫过,失落过,他微笑过,也忍不住流出眼泪,压力大的时候,他曾站在天台之上,俯瞰着这座城市,如果不是那个朋友的当头一棒,他可能早就已经随七月的大风逝去了,他很感激他,却记不起他的容颜。
只记得夕阳下,自己背着背包走入了列车站,他的声音不时在身后传来。
“威利,再见了,去阿姆斯特丹吧,那儿才是你人生的舞台”
他不觉泪流满面,为了不引人注意,他只能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哽咽着咽下了泪水。
“殿下,您没事吧?”一旁正埋头在看着拉丁文的《罗马史》的李普修斯,偶然听到了莫里斯的抽泣声,便合上了书,转头望着莫里斯。
“没事,没事,我只不过第一次离家这么远有些思乡罢了”莫里斯揉了揉发红的眼睛,含着泪笑着对李普修斯说道。
“这很正常,殿下,当年我离开家乡,到海伦堡去读大学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带不走的,却留不下,不过你看,我如今还不是适应了吧,
我们尼德兰人是依靠海洋起家的民族,我们荷兰人没有故乡,四海为家,大海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一切都会过去的”李普修斯慈爱地抱住了莫里斯的头,拍着他的肩膀,安慰着他,毕竟他才刚刚五岁,就要离开父亲,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换了谁都很难接受。
半晌,莫里斯抬起头来,注视着李普修斯,问道
“老师,您能给我讲讲格罗宁根的弗雷德里克将军吗?”
“好吧,弗雷德里克虽然是第三军团的司令,但他却是一个普鲁士人”
“普鲁士人?”普鲁士人居然可以担任荷兰军队的指挥官,这让莫里斯感到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在这个雇佣军的时代,这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治国唯才是举,不应该以门第和国籍来作为障碍。
“他的父亲是普鲁士商人,路德宗(新教分支)诞生之后便改信了新教,为了避免宗教纷争,1535年便带着当时年仅三岁的弗雷德里克移
民到了尼德兰,做纺织品生易,家境殷实,但弗雷德里克却放弃了家族的生意,投笔从戎,从乌得勒支大学毕业后,便去了阿姆斯特丹陆军学
校攻读军事,正是在那他和您父亲相识,尼德兰起义之后,他带军远征南尼德兰,战功卓著,西班牙人大举进攻之后,率军支援执政,坚守莱顿,挫败了西班牙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被授予侯爵爵位,官至第三军团司令”李普修斯滔滔不绝地说道
“而且他还是坚定的王权派”李普修斯小声说道
“政治的事等您长大后再告诉您吧”李普修斯捂住了嘴,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便结束了这个话题。
莫里斯陷入了沉思,原来父亲让自己来格罗宁根,不只是为了让自己接受教育,更是为了让自己赢得王权派的支持,
荷兰虽然名义上是一个共和国,但执政的位子却是由奥兰治家族世袭的,在议会之中,共和派坚持地方自治,阻碍中央集权,在奥兰治家族看来是极大的毒瘤,不除掉会阻碍国家的发展,而王权派则是主张中央集权并维持一支强大军队的,他们是奥兰治家族最为坚定的支持者,
如果得不到他们的支持,自己将来继位是没有那么容易的,共和派在历史上可是做过取消执政这样的行为,绝不能依靠他们,不压制他们的话
,执政的位子就不保了。
“到弗雷德里克府了”马车突然停下,仆人打开了马车的门,莫里斯踩着一个小凳子走下了马车,一幢白色的建筑出现在眼前,堂堂第三军团司令的府邸没有任何奢华装饰,军人的简洁明了可见一斑。
莫里斯径直向府中走去,却被身穿白色铁甲,手持火绳枪的卫兵阻挡住了。
“什么人?这里是弗雷德里克将军府邸,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这位是荷兰的莫里斯王子殿下,还不快闪开,你可认得我?”约翰走上去,厉声呵斥着卫兵,一边从口袋中取出一个雄狮纹章,这是奥兰治家族的徽记。
“失礼了,不知王子殿下莅临,多有得罪”
“弗雷德里克将军在哪里”
“禀告殿下,弗雷德里克将军正在军营训练部队,晚饭时分才会回来,请您到府中喝茶”府中的管家来到门前,向莫里斯深鞠一躬,
“军营,不必了,我亲自前去”这个弗雷德里克,不但年级大,脾气也大,还得自己亲自去见他,莫里斯没好气地说道。
“出发,去军营”
而此时一个留着红发,身材健壮的男人
正在城外的军营中训练士兵的射击水平,,他便是弗雷德里克,他手中握着一条马鞭,对着靶场上的士兵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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