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天啊,你说我手里的东西会有人需要吗?”潘茵茵的手上拿的并不是她做的衣服,距离那天拿到线团已经是一个月的时间了,足够江以闲继续为潘茵茵从迷雾丛林继续带回“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潘茵茵手里拿的是红薯,和红薯完全不一样,但是食用方法完全相同。
对于潘茵茵致力于改变他们这些原住民的生活的想法,江以闲虽然在心里举双手赞成,面上还是带着困惑和不高兴的表情,仿佛对于潘茵茵让她每次出去打猎的时候,找一些奇怪的东西回来很不甘愿一样。
没办法,江以闲得装,这是系统的底线——每个世界不能崩了身体的人设。
这个世界江以闲能变化这么大完全是仗着周围没有一个认识原主的人,就算有一个欧文,那也是小时候认识的了,所以完全不怕漏了馅,被人发现异样。
可是对于改变生活环境,江以闲就没办法了。
作为原住民的江是不可能会这些东西的,有一个穿越女主在盯着,江以闲只能憋着。
“我一直想不明白,这是食物,你为什么要拿出去交换?”江以闲站在一个自私自利的原始人的角度问。
潘茵茵的一向善于伪装,上下嘴皮子一碰,不知道多少谎话蹦出来,可是意外的,她并不想骗江,她反问,“我好看吗?”
“好看。”
“这一路走来,我看到很多女奴也很好看,所以我不想当女奴,不想当奴隶啊。”潘茵茵笑得很坦率。
江以闲的山洞里不只有她俩,所以这次出门纳维亚也跟在了后面,听到潘茵茵的话,不由自主地摸上了□□在外面的手臂上,那微微还有些疼痛的奴印,眼底闪过幽深,一时间手臂上的疼痛像是刺进了心里。
空气中传来红薯的甜香味儿,弥漫在整个集市上空,江以闲看到有人寻着方向去了,摸摸她的头,“现在去瑞恩的摊位上?”
瑞恩是潘茵茵新认识的人,一个善良的老人。
人都是群居动物,潘茵茵不可能始终待在山洞里,江以闲也没有囚禁她的意思,平日里,潘茵茵除了在小窝里做点衣服,就是努力融入这个世界。
这始终是她将来要生存的地方。
这是一个危险、血腥、暴力,对任何事的追求都是任凭野兽般的直觉的地方,可是就像是现代有暴徒也有好人一样,这个世界也有温和的人。
瑞恩是一个十分幸运的女人,年轻时遇到了一辈子把她奉为珍宝的丈夫,年老时虽然丈夫去世,可是她的儿子里恩也成长为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里恩的勤奋和拼搏足够他们母子不饿肚子。
里恩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江以闲仔细观察了之后,倒也没有反对潘茵茵和瑞恩一家的往来,甚至因此平日里对他们母子也多照顾了几分。
这次,潘茵茵她们所发现的所有红薯,全都放在了瑞恩的摊位上。
摊位是早就决定好了的,江以闲并不是暴力狂,没那个爱好随时抢别人的东西。
红薯的香味很特别,是这片大陆上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这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新的食物。
这对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住民来说,吸引力非常大。
等到江以闲三人到达瑞恩的摊子的时候,里里外外已经围了好几层人了,只不过这些身材健硕的大男人,即使眼冒绿光,也没有明着动手抢。
巫神节这天,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收敛一些。
看到江以闲出现,石楮部落的人更加不敢动手了,连眼珠子都不敢乱瞟。
江以闲很豪爽,平日里带领部落里的男人出门打猎也毫不私藏,可是和她接触得越多,就越能见识到江以闲的凶残,那些原本还野性难驯的原住民早就乖巧得像一只鹌鹑。
潘茵茵很信任江以闲,仗着有江的强大武力,顶着所有人的目光,神色如常地和瑞恩打招呼,接过了瑞恩的摊子。
“大家应该很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潘茵茵并不怯懦,上辈子见过的大场面不知多少,这只是她在这片大陆上,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而不是女奴的第一仗,能够发现食物的女人对于原住民来说远比一个只能发泄的女奴来说,有意义得多。
听着潘茵茵的侃侃而谈,江以闲抱着手臂,暗暗打量这群围观的人。
应该是得到了消息,来的很齐。
巫神节本就是大陆上的盛会,今年在石楮部落举办,其他部落的酋长当然会派人前来。
从未出过场的男四、男五,当然在其中,再加上男一欧文、男二盖尔,还有站在她身后的纳维亚,齐活儿了。
认真地男人很帅,认真的女人也很美。
这时候的潘茵茵,很美。
红薯的甜香萦绕在鼻尖,雾气弥漫,不似真人。
利益的吸引,美人的诱惑。
男四男五分别是隔壁两个部落派遣的负责人,在他们各自的部落里身份都不低,不是什么第一勇士,就是下任酋长继承人。
看着这五个人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的人看,江以闲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有些不爽了呢。
男四长得一般,但是十分正气,和欧文不同的正直脸,一看就会让人想到正义两个字。
据说,这是原著中女主大人的真爱。
江以闲摸了摸下巴,这个人,也不怎么样嘛。眼底晦暗不明,看着不是很“正直”的样子。
再想到,里,多次带女主私奔未果,想
喜欢被勾搭的全过程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