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战战兢兢,每天干著不下於青年人的活量,吃的却是糙米白菜,以致於严重的营养不良,十岁的年纪看起来竟然才七八岁,也难怪叶知凡会看错。
夜晚,王小扫完地,吃完饭又收拾了桌子,拖著盆子来到水管口洗碗,好在气温渐渐升高,水也没有那麽冰凉了。
就著月光洗好碗,男孩拖著木盆进厨房放碗,路过大人的卧房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笑声。
「好好,我不闹了,你快说吧,到底求了个什麽好名字?」是王三元的声音,听著很是激动。
「哼,就知道催,叫你想个名字都不会,真没用!」吴春丽声音带著几分娇俏。
「好好好,是我笨,我没学问,快说吧,我都等不及了!」
「叫王志远,是志存高远的意思!」吴春丽得意的说出口。
「好名字!像我王三元的儿子!」「哼,你以为都跟你那个没用的老大一样啊,我儿子当然是最好的!」
「行了,你也别老这麽说小小了」「还不让人说了!你以为那是个什麽东西!老娘没让他滚蛋就算是对得起他了!」吴春丽才说著就变了口气,立马雄赳赳气昂昂的。
「好了好了,不说他了,看你急的,我也没说什麽......」「哼,你最好别说什麽,老娘就是听不惯你那些话!」
小小拿著空盆子放到厨房门口,关上门,朝角房走去。
坐在脏兮兮的床上,毕竟还是个小孩子,没有人打理的住处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男孩看著木桌上的半个烂苹果,这还是他在路上捡的,拿回来洗干净就放著,一直没舍得吃。
想到那个叔叔,其实,他也不想叫他叔叔,他觉得对方还是挺年轻的,至少比父亲年轻。他有些想他了,现在回想起来,也只有他对自己最好了!
他还想吃他的兔子苹果,好香好脆好甜的,想起那个味道肚子就咕咕叫,今晚也没能吃饱。所以说小孩子是最容易被食物哄骗的,叶知凡不知不觉中就得到了一个孩子的倾慕。
他是怕吴春丽的,吴春丽打过他,很疼,所以他不敢说话,他也被一起上下学的同学骂过没人要,周围的小孩都知道他没人爱。
於是他就在心里骂吴春丽,骂她没人要,没人爱,没娘养,是野种。把别人骂他的话全部返给了吴春丽,只有这样他才能发泄,否则从不哭泣的他怎麽能人受得了这样非人的折磨,在这样的环境中还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作家的话:
俺是亲妈= =。。。
☆、06 天降的救星
星期一,男孩本应去上学,跟家里比起来他当然更愿意去学校,虽然会被人嘲笑,但那也比在家里看吴春丽的黑脸好。
可惜,吴春丽不让去。「今天先不去了,我肚子不舒服,你就呆在家里。」吴春丽直接发号施令,言外之意是让男孩呆在家里伺候她,这天的饭又有人做了,吴春丽乐得清闲。
反正王三元出去干活了,自从怀上孕,吴春丽更是无法无天变本加厉,整天指使男孩干这干那,看著王小满头大汗她心里就是一阵畅快。
下午,叶知凡照著地址找到男孩家,在城外的王家村里,就著村民的指引,他敲了敲门,里面静悄悄的,可能是还在午休吧。
但门自己却开了,怎麽没有关好?这样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吗?叶知凡问了两声,还是没有应答,於是他便走了进去。
「王小二!」吴春丽的叫声从里屋传来,她喜欢在後面加个二字,感觉男孩就是个夥计,微不足道,可以任她揉搓。这时是她睡醒了,让男孩倒洗脸水呢。
叶知凡皱眉,闪身躲到院子里的一颗大树後面,这棵老树很是粗壮,三人都合抱不到一块儿去,藏个人是很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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