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 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像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地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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