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阳!”看到来人莫凌烟心里一松。虽然谢玄阳和他一样还未入道修炼,但他却觉谢玄阳比流行更能让他安心。
谢玄阳摆摆手算是应他,他看了眼还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惊魂未定的流行,“可能止血?”他并不擅长医术,只会普通的包扎,像流行这样的伤他帮不上什么忙。
流行闻言这才想起自己还带着伤,连忙从介子袋中取出治疗用的丹药吞下去,“什么怪物竟敢冒充雪夙仙子!”
“她,雪夙仙子?”谢玄阳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女尸。他没想这人还是修士,在修仙界能被称为仙子的女人修为可都不一般。
“这怪物怎么可能是仙子?”流行有些愤恨地说道,“它定是想借仙子的美貌骗更多的人。”
“可不是骗。”谢玄阳走上前去弯腰从女人还未完全散落的发髻中抽出那根发簪,发簪上的金亭染上的血已经干了,沾着血的暗红那金色显得暗淡许多。“她就是你口中的雪夙仙子。”
“什么?!”流行瞪大了眼,惊得叫了出来,“不可能!雪夙仙子身为一宗之主的修为怎可能变成怪物?!”
“如何不可能?”谢玄阳道,他指着女尸,“你可知这是什么?”
“是什么?”流行问。
“这叫生尸人。”谢玄阳用发簪在空中划了几道,明明空中什么都没有但流行和莫凌烟两人却觉得好像看到了什么奇怪的符号,“所谓生尸人,是活人生魂离体,体却不倒,动随本能。可知何为本能?”
“何?”流行又问。
“人之本能是活,而活则需食。”谢玄阳将手中的发簪抛出,发簪竖起,簪尖向下笔直落下插入地中,“凡人会寻寻常食物吞下饱腹,但若是修士…修士不需寻常食物,需的是灵气,可此处灵气不能为修士所用,是以如择含灵气之生物而食。而她,选中的就是你,流行师兄。”
流行闻言脸色都白了,后退了好几步,“你说是生魂,雪夙仙子还活着,那她、她岂不是…生食人肉?”
“是。”谢玄阳点头答着,却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插在地中的发簪, “不过修士的血肉中不但饱含灵气且还有其精血,当她食入生肉后她就不再是人,生魂再也无法归体,她的身体就成了怪物。”
发簪上的金色渐渐变得耀眼起来,金亭上的血无需人抹擦就自行褪去,不一会儿那发簪便像是成了金色的小灯,空气中有缕缕金丝涌入其中。
“玄阳,这是?”莫凌烟瞧着发簪如此不免好奇,“你用它做甚?”
“收魂,雪夙仙子的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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