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盾牌走了几里路,陈圣觉得自己就像个拾荒的乞丐。
他初到贵宝地,已经穷到了无上装的境界,好容易抽奖抽件衣服,却又化作了数条绑带,这面重盾寻思着好歹能当废铁卖,换点食物果腹,买身衣服穿穿,因此怎么也舍不得丢。
其实他也可以抽奖的哪怕再抽中件衣服呢,也比拎着个大盾牌要强啊。
他此时内心挣扎的要命如果不计算待扣的44点,他有整整270点不服值!要是抽奖可以抽五次之多,也可以选择一次清空,将太祖长拳提升到开宗立派的程度。
之前被吕布一吼一掷,虽然嘴上没服,但实际情况毕竟是望风而逃,因此他不禁想着宗师级的长拳,能不能跟吕布一战?
抽了几次奖,他也多少有了点数,这一级的抽奖轮盘,给出来的奖品,着实难有什么逆天改命的好东西要连抽五件粗布衣出来,他得活活哭死。
是赌个未来,还是抓住现在呢?
脑袋里转着念头,脚步却丝毫未停,个把时辰过去,夜幕渐渐低垂,远处的小镇灯火,已是隐隐再望。
陈圣心中一喜,正要奋力赶路,忽听见前方有人暴喝:“呔!蛮夷,不识得飞将吕布吗?”
这一嗓子真是惊得陈圣魂飞天外,抱了一路的大盾牌垃圾般扔掉,敏捷的如同一只受惊的老鼠,一个鱼跃扎进了路边的灌木从中,这才小心翼翼的拨开些枝叶,往外张望。
离他百余米外,一员大将跨红马,着金甲,顶上束发金冠,镶嵌着一颗小孩儿拳头般大的珍珠,两道雉鸡翎迎风招展,腰上双插雕弓宝剑,手上一柄方天画戟,刃口散发着冷幽幽的青光,正是昔年打遍三国无敌手的飞将吕布!
按说吕布死的时候,总有四十岁左右年纪,但陈圣此刻望过去,发现他最多也就是二十来岁年纪,星目高鼻,面容英俊之极,放到后世,足以秒杀棒子国一切欧巴。
看来当归所言不是虚假在这选神大陆重生的人,会回到自己最好的年纪和状态。
吕布的身后,是个同样年轻的将领,着一身铁甲,手提长枪,面上颇有风霜之色,浓眉大眼,神色坚毅,估计就是吕布手下的大将高顺。
高顺身后,松松散散立着的数百人,想必是陷阵营全伙到齐。
再往吕布对面一看,陈圣又是一惊!
对面的居然是老外啊!
四五百名战士,其中大半身着铁甲,头戴铁盔,盔上一溜红毛,跟扫帚似的,光着膀子和腿,背后是大红的披风,右手宽刃短剑,左手椭圆盾牌,列成一个整齐的阵势,阵型中间位置,无数长枪直指天空。
在军阵之前,还站着百余名散兵,不着甲胄,头戴铁盔,手上拿着短剑标枪,每人有一块小圆盾。
而在军阵之后,却是三四十名骑兵,全身铁甲,挺着长长的骑枪,腰悬长剑。
陈圣仔细分辨了一会儿,居然给他看出了端倪他曾经看过成龙的西域雄师,里面的罗马兵团,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说来吕布也是倒霉,一张珍贵的小传送符,可以在百里之内挪移千人,这对于吕布和他的陷阵营来说,无疑比手中的画戟还重要得多,若是用得巧妙,足以左右一场战争的成败!
但为了给挚爱的女人报仇,吕布毅然用掉了这张珍贵的符箓,但万万没想到,眼看就要抓住仇人时,迎面撞上了这支来自异文明的军队。
对方也是谨慎的很,一见吕布等人凭空出现,二话没说就已结成阵势,精锐之气扑面而来,人数虽然比陷阵营少一些,但吕布也不想打这种没头没脑的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丑女当归悠悠闲闲的走进了名侠镇,直气的暴跳如雷。
“尔等不识我吕布乎?”吕布再次大叫一声,对面依然全无反应,胸膛都快气炸了。
但毕竟是重活了一次,性情上多了几分克制,努力压抑了一下怒火,才又叫道:“尔等既然不识得我,又为何要拦我去路?”
对方的一个骑士忽然策马冲到阵前,开口答道:“你们华夏人真是可笑,明明是你们忽然阻拦在我军之前,现在竟反咬一口?如果耽误了我们捉拿女飞贼,一定不会和你们干休!”
吕布愣了愣:“什么女飞贼?”
罗马骑士满面怒容:“就是来自你们华夏文明的女飞贼,她叫聂隐娘!我们从罗马城追杀万里,眼看就要抓住她了,却被你这混蛋拦住!”
陈圣躲在灌木丛中,听得眼中异彩涟涟这个所谓选神大陆,貌似远比他想象的更为精彩!
听这罗马人的口气,这片大陆上,远远不止一两个文明!
难道是全世界的古代传奇人物,都在这片大陆上重生了吗?
更重要的是,吕布说的当然是汉语,但是罗马人说的,怎么也是汉语呢?
往深里想一想,就算吕布说的古汉语,自己也不该轻易听懂才是,毕竟隔了两千年啊!
难道所有人重生的时候,创造这片大陆的众神,还免费赠送了一双自带翻译功能的耳朵不成?
这边陈圣还在不断揣测,吕布已经怒不可遏:“蛮夷,你引军犯我华夏疆域,竟然还要拿我华夏子民?可曾把我放在眼中?”
那罗马骑士听了,骄横一笑,提起骑枪指点着吕布背后的军士:“一个将军的尊严,来自他的宝剑和士兵,以你所统率的士兵,你根本不配被我放在眼中!”
吕布听罢,怒极而笑,侧首道:“高顺!”
高顺已然心知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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