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还幻想对方变成不死的吸血怪物,小燕子,你有胆!
第76章又见武侠(十四)
只要条件允许在皇宫里养伤可以是一种极致的享受,吃饭穿衣皆有人伺侯的生活一开始总会觉得不习惯,但时间久了放开了以后就会是种极致的享受,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打定主意想要好好养伤的慕带着小宫九在宫里一住就是三个月,送走了九叔,又送走了小燕子,还送走了怕儿子被小皇帝扣压特意进宫来探望的太平王。哦,别误会,太平王只是回家了,没跑异时空去。
然后,在这三个月里,他跟小皇帝合伙做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虽然一直没开分店,但只此一家更是名誉保证,东西往往总要脱销断货。大把钱财滚滚而来入了俩人的口袋,小皇帝才不用担心养不起胃口渐大,一天能吃掉一头牛的变异迅猛龙。
这三个月里,其他养了龙的饲养员,已知公孙大娘,拥有多个外号,嗜好卖栗子的她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在十五夜里卖过一次栗子了,为了养大一只同样胃口大到没边的梁龙,公孙大娘每天都在花钱、投食、清理粪便中渡过,整个人累瘦了十几斤,简直快要脱形了,瘦得不成人样。
阎老板花大把钱财买了个庄园,每天家里也是要购买大量的饲料,前几天还有人见他悄摸摸大半夜猫在屋子里哭,闹了大半个月的鬼怪传闻总算找到了出处。
花老爷则天天过得很乐呵,一点都不着急,投喂有儿子,帮着清洗有儿子,铲粪则叫了三个胆大的原本就是照顾马匹的下人,他只每天负责跟从蛋里生出来的大宝贝培养感情就行了。有了这只性命相关的大宝贝在,小儿子脸上的笑容都更多了许多。
花老爷觉得这样也挺不错的,养出了感情,估计以后若是要跟他家的迅风分别他都舍不得。
有类似想法的还有叶孤城,他养得的翼龙渐渐长大到可以带着他滑翔了,虽然还有些吃力,这小子吃得也多,还总长不大死活想站他肩上用喙弄乱他的头发跟衣服,但操心习惯了也就不自觉放在了心头,沉甸甸的怎么也放不下了。有一回那臭小子跟他闹了不愉快,居然来了个离家出走,管家带着人好不容易找着,它就是死活不肯回来,没法子叫人守了三天。
头一天叶孤城还是挺高兴的,总算没有它在身边捣乱折腾自己了,第二天有些怅然若失,第三天强忍着不去找它回来,第四天大清早叶孤城只得反过来向它服了软,然后又恢复了很难有发型整齐顺溜飘逸的时侯。
好好一个城主,养成了爱美的习惯,身边不带把梳子都不行,每时每刻都要注意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一发觉有人就先把头发梳好再说。
真是作孽,叶孤城觉得这是自己上辈子欠它的。
如果他成婚生子,对儿子只怕都没有这么上心纵容宠溺的。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再艰难,日子总要过。
话虽然糙了些,但理不糙。这小子打也打不得,因为打在它身上自己都要跟着疼,连饿着它肚子了自己都要品尝到饥饿的滋味。骂它吧,它可是听得懂的,听到了立马敢给你闹离家出走,最后结局也看到了,一辈子也没服过几回软的叶孤城还得返过头去哄着它回来。
真真是,忍吧,忍忍就习惯了,好歹好言好语的教导它多少还是肯听的,整个白云城他都能管得了,难道还真管教不了一只扁毛畜生……是小宝贝。
叶孤城扯出一个有些虚假的笑容,年轻的小翼龙被哄了,低下头继续吃吃吃。
一个个的,十几只降落到这个世界的全是吃货大胃王,甭管是杂食肉食或是纯粹的食草型的,都是一样的吃得多拉得也多。叶孤城早就习惯了
喜欢快穿论系统的重要性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