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因此简莜根本不知道她的鞋放在哪儿。
周嫂听了这话却是笑了笑:“太太以前很少穿高跟鞋,倒是去年参加家庭宴会的时候特意买过一双,才穿过一次,我去帮太太拿过来。”
简莜点了点头,开始打量起这厅中的陈设。房子虽然是新装修的,但却透着一股欧式古堡的风情,除了她现在坐着的真皮沙发,一应都是红松木的家具。华丽的水晶灯悬挂在大厅的中央,下面放着一架钢琴,擦拭得一尘不染。
没过多久周嫂就把高跟鞋拿了过来,白色鱼嘴的式样,鞋跟大概只有五厘米的样子……不过这个时候,实在也没有时间去纠结配不配的问题了。
简莜正要弯腰去穿鞋,却见周嫂已经单膝跪地,弯下腰来,捧着她的一双玉足,帮她穿起鞋来。她的脚生的很小,大概不过三十五码的样子,脚趾甲修剪得很整齐,像粉色的小贝壳一样,虽然完全没有涂任何的护甲用品,但看上去洁白莹润,就像磨光的和田玉一样。
周嫂一边替简莜穿鞋,一边道:“太太要是早这样把自己收拾收拾,先生也不会老是不回家了。”
简莜听了这话一阵心虚,要那渣男回来做什么……他回来了,她岂不是还要躲开?
周嫂看见简莜脸红,以为简莜怕羞了,蹙眉笑道:“太太不要嫌弃我多嘴,其实先生是很喜欢太太的,你们小时候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
简莜见她已经帮自己穿好了鞋,怕她打开了话匣子停不下来,急忙站起来道:“好的周嫂,我知道了。”
在周嫂的一声叹息中,简莜走出了大厅,来到停在不远处门口的一辆劳斯莱斯边上。
开车的老陈也是沈家的老佣人了,几乎是看着简莜和沈枭长大的。沈老爷子老伴早逝,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他这一门家业无人继承,就在后辈中选了一个能干的女婿,两人只生下了沈枭一个儿子。
至于简莜,那是沈老爷子抱养来的,不过这孩子确实长得好看,很得沈老爷子的喜欢,就是性子太过内向了一些。沈老爷子也是花了真金白银的培养她的,从小就在英国的贵族学校念书,直到十八岁的时候,因为老爷子心脏病发作,这才把两人叫回了国内,登记结婚。
后来老爷子的病又好了,但两人的婚事却并没有作罢。不过……他一个开车的下人,也能看出沈枭其实并不喜欢简莜。
作为一个男人,谁喜欢自己的女人像一块木头呢?
但简莜不光是木头,她还有病!
“太太、太太别忘了吃药。”
这时候周嫂已经急急忙忙的从厅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杯水和一个白色的小药瓶盖子,盖子里放着几颗药片。
简莜这才想了起来,这原身子的确是有病的。因为从小寄人篱下造成的极度自卑和暗恋沈枭无处排解,书中的简莜有着严重的抑郁症,虽然还没有到达厌世或者自杀的地步,但每天都要靠药物来控制自己的病情,防止出现幻觉和悲观情绪。
可现在的简莜,完全不可能有那种情绪,要是吃了药,那才会真的有病吗?
不过,为了不让周嫂疑心,简莜还是接过了水杯和瓶盖,假装把药吃了下去,实则倒在脚下的草坪里了。
“那太太您去吧,老陈会在白家等着你的。”
简莜笑了笑,把玻璃杯递给周嫂,小声道:“没关系,我可以在回来之前,打电话让老陈接我。”
简莜上了车,宽大的车厢,真皮的座椅,让她的思维慢慢放松。
小说里的简莜被抑郁症困扰,不敢面对疼爱她的沈老爷子,一直活在自己自卑的情绪中,而沈枭虽然不爱她,但在得知简莜的病情之后,倒是并没有落井下石,而是帮她隐瞒了下来,并且请了医生,秘密为她治疗。这大概也是简莜为他陷的越来越深的原因之一。
不过,眼下的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简莜悠悠叹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的时候,视线偶然和坐在驾驶室里的老陈触碰到了一起。老陈五十多岁,足可以当简莜的长辈,被他这样看着,简莜当然有些生气。然而那人却急忙低下了头,认认真真的看着眼前的盘山公路。
其实这也不能怪老陈,因为简莜今天的打扮实在是太让人出乎意料了。他在沈家当司机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看见过简莜穿露背装。真是应了那句古话,人靠衣装马靠鞍,太太要是每天都这样好看,就算是根木头,那看着也养眼啊!
老陈的思维走的有些远了,车子不知不觉已经驶离了海边,来到了闹市区。
简莜因为昨晚熬夜看书,所以觉得有些困了,就靠着座位眯了一会儿。等她睁开眼的时候,车子正巧在等一个红灯。这里和她所生活过的现代有些不同,可能是某个平行空间,就连明星她都不认识几个。
就在这时候,商场门口正上方的巨幅广告屏幕上,出现了一张俊朗高贵、深邃中又带着几分不羁的男人的侧颜。这虽然是一个腕表的广告,但简莜的注意力完全被那个男模的颜值所吸引了,忍不住伸长了脖子,震惊于这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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