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归接受传承日短,现在还不能完全适应斧头的重量和斧法,舞了这一会儿便气喘如牛了,这得慢慢来,急不得。可以预见,冯归未来必定会成为一个步战无敌的猛男。
之所以是步战而不是骑战,看看冯归的体型和斧头就知道,没有任何一匹马能受得了这等载荷和巨力。
“或许有一种骑乘兽能够匹配给他,等有机会再帮他问问吧。”高汉心中想起一事,暗自琢磨到。
卓玛类上前帮一边冯归擦着汗一边还和声细语地安慰着,很有贤妻良母的样子,看得高汉很为他们高兴。
“卓玛类公主在这里还住的惯吗?”
“嗯?”卓玛类一惊,她的身份属绝密,一般人不知道,不明白才回来的高汉怎么会晓得。
“嘿嘿。”冯归傻笑了起来,“我之所以能把你从送亲队伍抢回来,就是老大让我干的。”
高汉笑了,看来冯归以前没把自己的事儿告诉她,“我在逻些跟公主见过的哟?那时候我不是这长相,名字叫格吉。”
“啊?你是格吉勇士!”卓玛类瞪大了眼睛不能理解为什么高汉与格吉是同一个人。
“让冯归跟你说吧,我去看看大白和驴子它们。”高汉不想再做电灯泡了,迅速闪人。
大白和驴子见到高汉自然相当欢喜,尤其是驴子现在已经长成一匹极为神骏的生物了。形还是马形,身高比大白高出一个马头,体长也长出近半米,毛色青白透亮,在阳光下的映照下似乎浑身都渡了一层光晕。然而,高汉看着健壮的驴子却相当迷糊。
“谁家骡马四个蹄子上有鳞片?这嘴里那四颗犬牙怎么象是猛兽才有的特征?这鬼样子平常吃肉还是吃草?”
事实证明驴子是杂食性动物,吃草也吃肉,在它周围的累累白骨是它和小金一起造的孽!看着怪异的驴子,高汉很想把它解剖了来看看它身体到底是个什么结构。
骑着驴子跑了一圈,高汉领略到了风驰电掣的感觉。
驴子的速度和耐力比大白高了不止一筹,初步估算正常行走速度也可以达到每小时三十公里左右,冲刺速度至少可以达到八十公里。这是什么概念?在这个时代,一般马就好比摩托车,好一点的是吉普车,而驴子就一辆不喝油的超级跑车!
驴子摇头摆尾地地向高汉显摆自己的与众不同,高汉眼珠一转:“你这么雄壮有力,不如把你送给冯归那小子得了,你们两个在一起是绝配。”
洋洋得意的驴子立即不干了,背上猛地一拱就把高汉甩到了地上,眨眼间便跑没影了。
后来听冯归说起高汉才知道,在他没回来前冯归不是没打过驴子的主意,驴子也乐意跟着威猛的一塌糊涂的冯归一起搭档。但是单单驮人还成,等冯归一拎斧头上马,差点没把驴子压趴下,从此以后聪明的驴子看见冯归就跑,再也不跟这个超级猛男一起玩耍了。
相比年轻力壮的驴子,大白已经渐露老态,现在它最乐意做的事儿是带着驴子溜达,随便把自己会的生存技能都传授给它。看着几次救自己于危难之间的大白,高汉决定今后一定要它送回师傅那里,让它自由自在地安享晚年。
这一年多来飞凤国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发展。
金露梅茶逐步改善了国民的体质,青稞的种植也初具了规模,飞凤人第一次不再为饮食犯愁了。墨志子提供了开矿和冶炼技术,良好的兵械和民用铁器大大推动飞凤国的文明进程。皂类的贸易让飞凤国从联盟和象雄那里换回了丰富的物资。
主管飞凤国商贸事宜的石敬宗很好看飞凤国的前程,“以前不知道雪域有这么多好东西,湖盐、麝香、金银、铁器等等,太多了,如果条件允许,我想以飞凤为基础沟通天下商路。”
高汉对他的想法给与了充分肯定,无商不富,中亚的粟特人是这方面的行家,他说行一定行。最让高汉高兴的是国民们的精神面貌,单纯依旧,但以往懦弱、惶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乐观、豁达。人人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事,这才是高汉想要的结果。
“思想是把火,尽管现在这把火的火势尚弱,但只要持续下去,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仔细地看了一大圈儿,高汉满意地总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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