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家的庄园便是村子里最好的建筑了,一眼就能够认得出来。其实说是庄园,在这个小小的村子里,也不过就是一幢石头垒砌的,有两层那么高的房屋,周围围绕着几亩田地,还有一口很深很深的老井而已。但比起其他人家那些树枝加茅草和着点黄泥糊成的窝棚,这样的屋子可别提有多气派,多让人羡慕了。
今天,司马家有喜事:据说村长家的大少爷,司马公子从山外回来了。故此,村长家特意宰了一头三百斤重的大肥猪,宴请了村子里所有的村民。像这种大手笔,别人家里是拿不出来的。单就肥猪,也只有村长家才养得那么几头,可别提有多金贵呢。
院子里摆着五、六张桌子,这时候全都挤满了人。每一张桌子上都放着一大碗油光闪亮的红烧肉。村民们笑逐颜开,手下筷子翻飞,就连一向淘气的孩子们,脸蛋都埋在堆得高高的饭碗中,吃得顾不上抬头。
在厅堂中,却是村长一家围聚在桌前。人人脸上洋溢着欢喜的笑容。
“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别看村长在人前总是一派威严的模样,此刻,一双眼里却闪烁着激动的泪花。那村长夫人早已禁不住泪眼婆娑,只是满含慈爱的看着自己久违的儿子,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似的。而那个总喜欢跟孩子们讲故事玩耍的老顽童一般的长老,这时却坐在主位上哈哈大笑,只笑得一双眼睛都已经眯缝不见。
“爷爷安好,爹娘安康,孩儿心中就满足了。”
这讲话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青年。这青年剑眉星目,长得颇为英俊。大概是长时间在外闯荡游历之故,一双眸子更是历练得神采奕奕,顾盼神飞。光看着精气神,那便与院外的一般村民不同。人人看到都要说一句,这司马家的少爷,不愧是在外面见过大世面的。
“对了,刚才还看到妹妹,现在人怎么……”司马剑说着话的同时不由举目四顾。却见偌大的厅堂中,除了帮着上菜的一两村民,那从早上起便粘着自己的妹子竟不知所踪。
“她啊?”村长夫人的嘴角抽了抽,没好气道:“这死丫头,准是又去厨房捞肉送去给阿铃那小妮子了呗。”虽然是宴请乡民,但那三百斤重的大肥猪可也都是肉啊。她家这闺女倒是大方,每次给那阿铃一送可就是满满当当,实打实的一大碗。
“哦。阿铃啊……”司马剑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要说这阿铃,也是他从那么小一点看着长大的,自然知道,这两个小姑娘,那感情可是好得要命。
“说起来,阿铃也是个大姑娘了吧。十一……二,没错,应该有十二岁了呢。”回想起上次回来,小丫头还只七、八岁,面黄肌瘦的模样,性子倒是十分懵懂活泼。如今自家的妹子都已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倒还没来得及看一眼那丫头长成了什么样子。
村长和夫人交换了一个眼色。
这阿铃,自小便在他们家长大。虽说是全村的村民共同抚养,但是毕竟还是以他们司马一家为主。长老待那丫头,更是跟自己的亲孙女阿蝶没啥两样。村长夫妇自认也是尽了心力。但相比长老,他们二人却又多了一层心思:这年头,哪户人家这样抚育一个孤女,不是存了让她为自家传宗接代的想法?说白了,也就是养个童养媳。若不是司马剑这些年来始终在外漂泊,怕是二人的亲事都已经成了。
对于阿铃的模样,村长夫妇倒是颇为满意的。虽说这孩子长相比不得自家闺女,再加现在年纪尚小,还没长开,人也有些瘦瘦小小干干巴巴。但是放眼整个村子,却也没有旁的比她更好看的小丫头了。要配自己家的宝贝儿子,那容貌自然是不能差到哪里去。
“剑儿,这次回来,你看,你就多留一阵子,如何?娘和你爹也没多少日子了,不如,你就趁这机会,跟阿铃把事给办了吧。啊?”
“办、办事?办什么事?”面对着亲娘那殷殷热盼的眼神,司马剑忍不住身子一僵。这不是他想的那档子事吧?……开什么玩笑,那阿铃还是个孩子。再说,就算他肯,阿蝶还不折腾死他啊?
“哎呦!”看着自家儿子面色尴尬,村长夫人只以为他是害羞,忍不住脸上都笑出花来。更催促道:“傻孩子,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们家养了那丫头这些年,也该是她为你开枝散叶,子嗣绵延的时候啦。”
“这……”司马剑大急。他这娘亲,怎么还越说越来劲了?照这样下去,没影的事都得让她给说活了。
“啪!”司马剑心念一转,正要开口,比他更快的,却是主位上的司马老爷子。老爷子一发脾气,当下就用力的将手中筷子给拍到了桌上。村长夫人一凛,脸上神色顿时敛去,换上了一副恭顺的面容。
“哼。施恩望报,我司马家岂是这样小肚鸡肠的人户?”司马老爷心中这是动了真怒。他疼爱阿铃,只是怜其孤苦,人又乖巧孝顺。更重要的是,从小到大,就连阿蝶那闺女都不肯听他罗里吧嗦的故事了,只有那丫头,哪怕听过无数次,仍旧是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对他来说,阿铃和阿蝶一样,那都是他的亲孙女,从来也不分彼此。
“我就把话说在这里。要让阿剑娶阿铃,除非这事阿铃那闺女亲口同意,我司马家绝不允许仗势欺人,或者是挟恩示惠,逼迫于她。如若你们不把我老头子当一回事,哼!”
“是,是。”一顿训斥,只说得村长夫人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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