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拿起手机犹豫半晌又放下,而经她上一回病发之后,这份担忧更甚了。
“启志哥,咱们不是说好了,不用担心我,我有伴的。”
她一个喜欢深夜爬格子的人,要是住到了他的家里,总不可能还是忙到三更半夜,而后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吧,这种日夜颠倒的日子也只有她一个人住的时候才能无拒无束的过。
“可是,你其实……”
“好了,咱们不提这档子事了好吗?”宝琳近似哀求地说着,她真是怕了他了,也怕了他的家人,她真得不想到赵家生活。
“算了,随你吧。”原本已经冲到口边的话被她打断之后,赵启志也没了说下去的心情,叹了口气,将车开上了大马路。
反正这丫头这些年不止长了年纪,连这固执的脾气也越发见长,他以前没说动她,现在也不觉得三言两语就能让她改变主意的。
而宝琳见他一声不吭地只顾着开车,还以为他生气了,心里有些难受,时不时的偷偷打量他几眼,压抑的感觉随着车厢内的沉闷越发的扩大。
“启志哥,我真得喜欢现在住在的地方,清静,不会打扰我的思绪,如果让我搬到你家去,总归是人多不方便啊。”宝琳努力的解释着,她不希望赵启志生她的气,那感觉比她自己动怒还要难受。
赵启志叹了口气,转头扫了她一眼:“琳琳,我没有生你的气,你说得也有道理,其实,我是想说你可以搬到我那里去住。这几年我也没住在家里,在公司附近买了套房,除了阿姨每天傍晚的时候来搞一下卫生,就只有我一个人,你住到我那里去一点都不会受到打扰的。”
宝琳呆呆地望着他,手不由握紧。
和赵启志单独住吗,为什么她心里无比雀跃,好想答应他。
可理智告诉她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到填词押韵的那件事是我的亲身经历,那时候对填词一窍不通,被人打击之后稍微学了点这方面的知识填了词,所以这是真人真事哦!
☆、第三十三章、首次录音
最终,还是钱宝琳的理智占了上风,用有些结巴地语调婉拒了赵启志的好意。
开玩笑,以她对这个男人的喜爱,搞不好会控制不止自己的意念扑上去呢。
车子开进了星光的地下停车场,赵启志带着宝琳再次来到那天的录音室,凌云早已站在里间试音,而外间坐着一男一女,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赵总,您来了。”两人听到开门声扭过头,看到来人纷纷起身,而里间的人只是淡淡地抬手扬了扬。
宝琳不禁咋舌,果然巨星连气势都比别人强悍,看到赵启志这个老板也能如此随意,身份高的人真是连腰板都比较硬气啊。
凌云拿下耳机,拉开门出来,径直走到宝琳的跟前伸出手:“东西呢?”
宝琳垂头从包里掏出写着歌词的纸递了过去,顺道取出了那个u盘,拿在手中把玩着。
赵启志没看过歌词,只能将目光牢牢盯着凌云的脸,想从他变幻多端的脸上寻找到一丝迹象。
须臾,凌云抬头,勾唇笑了笑:“果然写书的人文笔都不会太差,这歌写得挺不错的,细腻痴缠,这是女主的一生自白吧。”
闻言,宝琳的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唇。
的确,她填词就是有这个爱好,定好一个出发点,而后一首歌就能看到一个故事的大概走向。其实,一首好的音乐,又何尝不是一个好故事呢,很多时候,她只是听了一首歌就能想到一个故事。
“既然这样,今天咱们先录主题曲吧。”凌云说着,将纸细细折好塞进了裤袋里,看到宝琳点了点头,转身进了里间的屋子。
他进去后转身正想关门,却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进了屋,于是又往外退了一步:“你干站在那里发什么呆,还不快点进来。”
宝琳一怔,看了眼身旁的赵启志,他也同样是不解的神色,于是转头再次看向凌云,同时怀疑地伸手指了指自己:“我吗?”
“没错,说得就是你,还愣着干嘛,快进来,我时间有限。”凌云不耐烦地说了句。
“不是,你录歌,我进去干嘛?”
他还真是莫名其妙,难不成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录歌需要有人在旁陪着不成?
“看来你并没有听我的话回去听主题曲,记歌词,那是男女合唱的,还是你觉得我一个人能分裂成男女两个?”凌云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着。
宝琳怔了怔。
他自然是分不成男女两人,只是,那又关她什么事?
“既然你一个人唱不了这首曲子,那就赶紧找个女歌手啊。”宝琳侧头看向一边的赵启志,“启志哥,你们公司不可能只有男歌手没有女歌手吧?”
她就不信了,一个公司还能阴阳比例失调到这种地步,连个女歌手都会找不出来?
赵启志闻言,边掏出手机边说道:“女歌手当然有啦,就不知道现在谁在公司里,这时候轮上的,那真是撞大运了。”
“何必那么麻烦。”凌云皱了皱眉头,大步上前毫不客气地夺走了赵启志的手机,随即又抛还给了他,“她就可以了。”
赵启志慌忙地接住自己价值不菲的手机,待抬头不悦地看向凌云时,他已拽着宝琳进了里头的录音室,“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还给反锁上了。
“喂,凌云,你干什么?”
他皱眉上前,按下了与里头的
喜欢重生之我的女王请大家收藏:(m.bxwx.win),笔下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