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卷 任我狂欢 第54章 我被带进公安局
( 本章字数:5213 更新时间:2009…2…19 10:23:00)
我被戴上手铐,出了办公室,就像犯人一样被警察从狂欢大酒楼带出来。芳姐呆在一边不知道怎么是好。离开时,我看了看芳姐,她没有哼声。下了楼,到大门处,见到田樱。她见到手上带着手铐,露出极不难感的表情,目光一直注视着我被推上了警车。 我被带进金山区沿海分安分局。在这个派出所内停着几辆警车,一些工作人员进进出出,警车停后,我被直接带到问话室。那是一间很普通的房子,中间被东西隔开,只留一张很长的桌子,似乎我成了囚犯。 数分钟后,来了两位公安:一男一女,都穿着统一的制服,与我对坐在问话室的一张办公桌两边。他们表情严肃,似乎对我充满敌意。 女人的在一边作记录,男的则一直盯着我,暂未开口。 “叫什么名字?”男警问道。 “寂寞狂欢。”我回答。 “多大年纪。”男警又问。 “今年16岁。”我回答。 “有没有身分证?”男警又问。 “没有,我是个孤儿。”我这样道。 …… 问了一大堆废话之后,男警才稍稍入正题。 “昨天晚上收到举报,说闵行区一位名叫冷野的男人失踪,有人称已经被你及几位砍刀帮成员谋杀。”警察道。说到这里,他停下来,“举报者称冷野是被一群人殴伤之后被抬上车的,后来闵行区有人举报,说见到你带着一伙人坐车进入闵行区,掳持了冷野。” 我气愤站起来道:“是谁举报的,乱七八糟的说我。现在是法治社会,要讲证据的。到义是谁说我谋杀冷野,人呢?你们的证据呢?我的杀人动机何在?” 男警挥了挥手道:“不要激动,我正在问你话,你激动做什么。我现在问你,昨天晚上你做过什么,在哪里,有什么人可以证明?” “昨天晚上我跟兄弟们在一起玩,一直没有离开过青浦区,后来玩到了早上四点钟的时候,就在一家普通的宾馆里住下来。”我毫不紧张骗道。 “有没有人可以证明?”警察道。 “有,我的兄弟们。” “这些证人跟你关系甚密,在法律上的有效力很低,有没有别的证明人?”警察又问了一句。 “没有。”我摇了摇头道。 “有目击者称,你昨天晚上大概12点钟的样子,搭着公交车到了七宝镇!”警察道。 “没有,绝对没有。”我道,“我一直都在青浦区。” “真的没有?”警察冷冷盯着我,“如果你说谎的话,对你会很不利的。” 我很冷漠道:“如果你不相信,为什么还带我来问话,我真的没有杀人。上海滩黑帮那么多,为什么怀疑是我呢?”我站了起来,很是愤怒。 “冷静点!”警察拍着桌子道,“这是派出所,不是菜市场,你必须配合我们调查,这是你的义务。” “我不想有这样的义务,我很忙,没有时间。”我不屑道。 “我们只是做记录,并没有强迫你说不想说的事。”警察道。 “那我可以走了吗?”说完,站起来摊摊手。 “你暂时不能走,我等通知,如果你不想配合的话,就请便,我还赶时间问你的几位兄弟呢?” 我吃了一惊,“难道你们将狼头他们也带来了?” 警察并没有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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