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分合合十年后,心累了,最后分手告终。
今年新春,堂姐回国,前男友有了新女朋友。堂姐抱着她就哭了,她说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我在他最不懂事最不懂爱的时候爱上了他,一爱就是十年。我陪伴了他十年,陪伴他慢慢变得成熟优秀。十年的分分合合,他也终于懂得了如何照顾女孩子的情绪,懂得了浪漫和体贴。然而等他终于长成为一棵大树之后,另一个女人过来坐享其成了。”
“熹熹,我不希望你跟我一样。”
……
沈熹搓着洗衣板上的臭袜子,心情不是一点难过。
——
第二天中午,林煜堂才回来,回来就瘫在了床上。
沈熹吃了午饭上来,宿舍只有她和林煜堂。她看到躺在床上的林煜堂,走过去摸了摸他额头,确定他是否发烧。
林煜堂什么都没察觉,依旧熟睡。
外面乌云密布,是打雷下雨的节奏,她连忙到露台收衣服。当她收好一半衣服时,外面传来了两道敲门声。
她本要进去开门,想到门根本没有关上,就抬起头看谁进来。
然后她就看到了凌潮汐。
露台和宿舍房间隔着推门和窗帘,凌潮汐看不到外面,但她看得到里面。同时,林煜堂也醒来了,他似乎非常惊讶凌潮汐会出现在他宿舍里。
凌潮汐立在林煜堂的床前,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有点自嘲也有点认真,她说:“昨天大丁打电话过来说你不开心,我整个人就不正常了,我冲动地买了火车票过来,全程无座。林煜堂,我知道你肯定会感到很突兀,但我还是想过来看看你,看看你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小小的爆发了下!!就要突破五千了~大家还满意不?
然后大珠说个事,就是关于撸的事~~不骗你们,撸的情节我原本是想写的,我也写了,撸了一千多字~最后呢,我没用,换个桃僵李代的情节。
怎么说呢,肯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其实撸的内容吧,也没觉得哪样,但是我最后决定不用,还是觉得有点无突兀了吧~
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
然后呢想看的童鞋,别担心,过几天大珠就放在作者有话要说里面。
为什么现在不放呢,怕你们精分啊~~现在看情节会混乱的~后面放出来,你们当番外吧~
嗷嗷,然后就撒个小花吧~花多点~大珠就把内容多放出来点~不然就放一个字——”爽……”
第二十六章
外面天色越来越昏暗,一片一片乌云覆盖天际,黑压压的仿佛要压下来。狂风席卷校园里的香樟树,树上的白色小花“嗖嗖”地落了一地。
过了会,雨水就像帘子一样落下来,连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沈熹围在露台外的一个小世里。她手里捧着全宿舍的衣服,最上面一件就是林煜堂的白色衬衫。林煜堂这人不管是洗衣服还是刷碗,都像做实验一样认真,她手中的这件衬衫洗得是干净又不留一点肥皂味。
沈熹想到有一次林煜堂高二时候组织全校看电影,她从姜老师那边跳完舞回来,就跟着林煜堂和他班里的同学一块看电影。
她穿着初中校服扎在一群高中校服里面,一下子成了显眼的那一个。有人问林煜堂她是谁,林煜堂仗着他高,按住她脑袋:“我家女孩。”
我家女孩,多好听的话。结果大家都以为她只是林煜堂的妹妹。当时她一直没想明白,她和林煜堂那么般配他们都看不出来么!?
后来她才知道,因为在他们眼里,还有更般配的,那就是林煜堂和凌潮汐。
林煜堂是班长,凌潮汐是纪律委员,他们才是大家公认的天作之合。
电影结束已经是傍晚,凌潮汐在电影院小店买了三支棒冰过来,她和林煜堂各挑了一种口味。她吃到一半,使了小心机要跟林煜堂换着吃,林煜堂不犹豫地跟她换了。
凌潮汐笑着开口:“林煜堂,你跟你妹妹感情真好。”
林煜堂当时只是笑了下,说:“没办法,惯出臭毛病了。”
她不喜欢林煜堂这种含糊其辞的回答,咬着林煜堂吃了一半的棒冰,对凌潮汐说:“我是堂堂的准女朋友。”
然后,凌潮汐就对她热情不起来了。
再后来,凌潮汐笑着问她:“熹熹,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跟林煜堂只是哥们呢。”
只是哥们么?
她后来很长时间,真相信了凌潮汐的话,甚至讨厌自己的小心眼,无法容许林煜堂和凌潮汐光明正大的“好朋友”关系。
直到去年林煜堂生日,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夜晚里,她陪着他庆生结束后,林煜堂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对她说:“我出去一趟,我有个高中朋友过来给我送生日礼物,我要出去拿一下。”
林煜堂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她下楼找他,就看到了他和凌潮汐立在一块,凌潮汐身上还披着他的外套。
雪飘如絮,欧式路灯一盏盏过去。突然,凌潮汐蹲□子扔了林煜堂一个雪球,林煜堂好脾气地弹去身上的雪,凌潮汐歪着脑袋说:“生日快乐,班长大人。”
凌潮汐家在县城,她特意转了两趟车过来,大雪纷纷的夜里,只为了送一条她亲手织的围巾给林煜堂。人心都是肉长的,林煜堂从来不喜欢围巾的人,凌潮汐送他的那条围巾,他一直收藏着很好。
如果一个人一直站在适当的位置温柔的注视着你,你冷了就送来温暖,热了就送扇子,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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