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响敲了半晌以为没人,果然走了。居同野疑是有事,拔萝卜似的把自己拔出来,穿好衣服跑了。
居同野和曾响似乎是出门了,沈吟在床上饿得头晕眼花,听不见屋外有动静。平日这两人动静大得很,尤其是曾响,只要人在就恨不得人人皆知他似的。
沈吟起身溜达一圈,果然没看见人,书房里放了只碗,装着半块鲜红腐乳,上面盖着凉了的白馒头,是曾响给他准备的早饭。
自从哄了居同野上床,沈吟日夜都不再安分,什么看书阅卷都是扯淡,他像是人生即将走入尽头那般行乐。
红腐乳搁在馒头上,沈吟掰馒头蘸腐乳,边吃边走,一面打听。暇州百姓不把捕快当官,可不敢不把沈吟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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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州百年前也是有河的,上游围湖造坝导致河床下有渐渐干枯,只留下淤泥堆积。前些日子雨水丰沛,淤泥化开,今晨有人发现野狗在聚集成群好奇瞧了一眼,发现野狗从地里翻出一个麻袋,里面装着人体残肢。
曾响早上被母亲劝的连吃了三个皮薄大馅的肉包,吐得一干二净,此刻还直冒酸水。
居同野早上没吃饭,只能干吐口水。居同野自打记事起,暇州就没出现过这等人命案,老人能回忆起来的也只有偷鸡摸狗与寡妇墙头的多样是非。寻常真有案子,抓了偷鸡摸狗小贼,也是让曾响通知临县衙门,托他们处理。
曾响吓的双腿抖如筛糠,哆哆嗦嗦扒着居同野的胳膊不敢撒手,语无伦次不知如何是好。
居同野头皮发麻,见曾响如此不上台面就气不打一处来,可他也不知如何办,少有的一些想法还是从前几任县太爷那里听来的,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先把看热闹的都赶出去,保护好现场,谁都不让看,再叫个人去附近衙门报个案借个仵作来。”
曾响也觉得居同野不甚靠谱,他二人互知斤两:“要不先把大人找来?”
居同野只得道:“他算了,估计也害怕。你去找个可靠的人去,我来拦人。我可警告你,在他面前别乱说话。”
“乱说什么话,我乱说什么话了?我什么时候乱说话了。”曾响不明所以,还叽叽喳喳的问个没玩。居同野心烦,踢了他一脚,鞋底在裤子上印了个脏兮兮的泥印子,曾响如要被砍腿了般跳得远远的,生怕再挨一脚。
分尸案是大事,居同野想临近衙门不会不重视,他既不敢看尸体又束手无策,便在一旁站着驱狗撵猫顺带赶人,有群狗怎么都撵不走,撵着撵着,便看见沈吟溜溜哒哒地来了,一蹦一跳的还吃着馒头。
野狗中有一只抬起头摇摇看了一眼,和沈吟四目相对,那眼神中什么都没有,心中难免又疑又怕,怕这一步铤而走险走到岔路了。见沈吟盯着眼神不移,他呜了一声,召唤狗子狗孙,一并走了。沈吟这才满意地移开视线。
“你们两个跑出来做什么,也不叫上我。”沈吟一来便不由分说地怪罪,唇红如饮血,愈发显得小脸白腻。
断肢上满是红到深黑之血,倒像是那血都被他一饮而尽,只剩最后一滴还要仔细涂抹在唇上。
居同野认为沈吟会害怕,故而以身挡着不叫他看:“没什么你快回去吧,别出来。”
沈吟是何等人物,这些日子以来致力于把居同野吃干抹净,垫着脚尖伸长脖子瞅,脸色如常,听不出波澜起伏,口中把馒头嚼得绵绵作响:“碎尸?人尸?”
居同野瞧他还是一副妄想掺一脚的好奇模样,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果然是个疯子,寻常人见此场景早就唬得退避三舍,他倒好,不仅兴致盎然,还兴致盎然的边吃边看。居同野只得无奈道:“是,你还是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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