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话一字一句问他:“‘三,皇,叔’,是什么人?”
十三 情人
元凰听那异族女子询问,不及细想,下意识地回避:“你问这个做什么?”
少女不以为然地扁扁嘴,也不问过元凰,顾自坐到他的床尾。元凰吃了一惊,想要跳下床去,又突然想到眼下情况不明,也不知这女子背后究竟是什么来头,不好轻易惹恼了她,于是只直了直身板,没有挪动位置。少女看穿了元凰的意图,摆出一副了然于心的老成样子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一定是你的情人。”
元凰本来还想着要从她嘴里套出些消息,被她这一句话激得恼了,怒道:“你不要胡说。”
少女听了,眉眼一弯,咯咯笑出声来:“我猜中了吧。”她愈发得意,转过头来看住元凰:“我娘教我的,男人如果在梦里老叫另一个人的名字,又不肯告诉你那个人是谁,那就一定是他的情人。”
元凰昨夜里睡死过去,只记得先前喝了三碗酒,至于是不是做了梦,梦里又说过些什么,全然没有印象。他被这少女抓到把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一面庆幸少女不懂得三皇叔这三个字的意思,一面惶恐着自己是不是又做了那天一样大逆不道的梦。他越是觉得可能,就越忙着否认,向那少女抵赖道:“你娘亲胡说的。”
“你娘才瞎说呢,”少女觉得受了污蔑,腾地跳下地来,转过脸气鼓鼓地对着元凰:“我娘懂得东西可多了。我娘也是北嵎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气消了大半,脸上又现出最开始时候的害臊神情。
元凰这才有机会仔细看清楚面前的少女。她年纪大约与元凰相仿,圆圆的鹅蛋脸上生着两道弯眉,眼睛不大却颇有神韵,皮肤比别的牧民来的白皙,嘴唇红润而且饱满,笑起来的时候能看见两颊上深陷的酒窝。少女乌黑浓密的辫子垂在胸前,穿着件大红的斜襟长袖袍子,长及脚踝,袖口同领口都绣着黑色的花纹,胸前还斜别着一个月亮形的空心夹子,上头用金银丝线绣成五光十色的牛羊飞鸟图案。元凰这时候还不知道这种挂在胸前的夹子土语中叫做哈布特格,是女子在未嫁之时费尽心血绣好,用来向心仪男子显示自己心灵手巧的方式;而北疆的小伙子要挑新娘,也都从姑娘胸前的哈布特格上判断爱人是否贤慧——这种风俗,元凰若是早有耳闻,必然对那空心夹子避之不及,不敢多瞧上一眼。这个女子固然没有皇城小姐的书香文秀,却比她们多了一份朗然同率真,元凰虽然对她没有别样的好感,却也觉得她不像是个歹人。
听说她的母亲也是北嵎人,元凰便微微松了一口气,暗想她总比寻常牧民更通情达理些。他在长孙太后的关照下长大,身边又尽是些灵巧的宫女,因此没有半点市井男子的蛮横匪气,对女人向来大度容让,若不是方才被那少女正巧戳到痛处,万不会同她生起口角争执。他略一思索,恢复了平日里彬彬有礼的态度,讨好少女道:“难怪你的官话说得这么好。”
少女听他肯说好话,重又高兴起来,笑嘻嘻回答道:“是娘教得——因为会说官话,才去给你们倒酒。”她说着,笑得越发甜:“结果就碰到小将军了。”
“啊?”元凰听出事情似乎同他原先设想得有些出入,追问道:“那请问,我又为何会在这里?”
少女却答非所问:“我叫兀良合真琪木格,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完歪着头想了想,一面用手指绕着头发把玩:“我的名字太长,你一定记不住。你记得我姓乌,以后叫我琪木格,就行了。”
她自抱家门说了这一长串,俨然已经把元凰当作了自家人。琪木格浑然不觉有何不妥,元凰却尴尬地直想钻到帐篷底下。他整顿神色,依旧保持着长期训练而成的风度,简短回答了少女的问题:“我叫元凰——我昨夜里喝醉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在这里?”
“你姓元么?这名字真好听。”琪木格笑得好像草原上的紫红刺玫,她踮起脚尖在帐内转了个圈,红袍子旋出一圈波浪,这才真正回答元凰的问题:“昨天晚上,我向你求婚,你答应我了。你忘了?”
元凰一听,几乎快被吓得傻了:“求婚?”
琪木格还是冲着他笑笑,摊开左手横在胸前,右手捏成爪子的形状,凑到嘴边呵一口气,放在左手手心上轻轻抓挠。元凰这才记起别人告诉过他抓手心的含义,再细想下去,昨夜昏睡之前,隐隐约约记得有人弄他手心,他还想过要把那只捣蛋的手拉去别处。如今看来,莫不是他无意识间也搔了这姑娘的手心,让她以为自己答应了婚事。元凰听说过这里有抢婚的习俗,大致理出事情脉络,想来琪木格的母亲十有八九也是这样稀里胡涂就被娶进了门:“是你家人把我带来这里的?”
“是我爹爹。”琪木格愉快地回答:“他现在出去了,晚上便会回来。”
元凰在心中大叫不妙,他知道这绝不是过家家那样闹着玩的把戏,从到女方帐篷里的那一刻开始,他便已经算是这户人家正式的女婿。若非如此,少女的父亲怎放心让女儿同一个陌生男子独处一日。他心下慌张,第一个动作竟是掀开被子去检查自己的衣物。他见到身上还是昨天出行时候的穿著,连外衣都不曾脱掉,床单也很是整齐干净,大大松了一口气,又不知要如何开口解释才不会让琪木格太过伤心,只苦笑着道:“这真是误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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