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的身形不算伟岸,却绝对是谁吸引眼球的。一身偏将服的他,端枪从敌军身后,一气掩杀上来,是那样的霸气。
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
秦明再一次在世人的面前,展现出血修罗的死气。只见他所过之所,必定血溅肉飞,哀号不断。他似是一个天生的杀神,一张冷酷的面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有什么样的将军,就有什么样的士兵。秦明的士兵,紧紧的跟在秦明身后,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刀刀夺命。他们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的狠。胡忧就亲眼看到一个秦明的手下,被砍掉半个脑袋之后,连叫都不叫,硬是抱着砍他的那个敌人,一同滚入马下,让飞驰的战马,踩成肉泥。临死之前,他的脸上,居然还带着狞笑。只有半张嘴的狞笑,连胡忧看得都心颤。
忧迅速对当前的形势,做出了判断,带着独立团的士兵,向前冲杀,尽可能的与秦明的人,汇合于一处。
胡忧虽然不喜欢秦明,视他为天生的对手,但是他知道,秦明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为士兵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是一个主将的责任。他不会因为怕欠秦明一个人情,而把士兵的生命置于险地。
秦明带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相比于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他那一千人马,似乎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掌握了主动。
由于时机的选择和自身的战力强大,秦明的一千人马,从敌军的后队掩杀而上,硬生生的从后往前,把敌军给切成两半,使之左右不得兼顾。
在胡忧独立团和秦明骑兵两面打击之下,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逐渐呈现出败像。他们还想死拖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可是他们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秦明部队的冷血,胡忧部队弩弓,让他们的希望,变成了永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被胡忧秦明两部歼灭掉三分之二之后,他们选择了撤退。
“带你的人先走,去令归。”在挫身的时候,秦明丢给胡忧一句话,战马不停步的杀向已经赶上来的敌军步兵方阵。
秦明的骑兵部队,果然厉害。他们以三角锥型阵,一头扎进了敌军五万人马的步兵方阵之中。如一块砸进水里的巨石,让三国联军的五万人马,掀起阵阵涟漪。一千骑兵,如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虽然摇摆不定,确依旧主宰着沉浮。
“全军向令归城进发。”胡忧把羡慕的目光,从秦明的身上收回来。刚才他的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的部队,手握弩弓,跃身于马背上的样子。
胡忧一直就有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的想法,他之所以让独立团全部配上弩弓,而舍弃弓箭,并不是因为弩弓要绝对强于传统的弓箭,而是因为在战马上,弩弓的灵活性和对战马跑动的影响,要远远的好于弓箭。
胡忧的设想是把独立团打造成为弩弓骑兵部队,只不过,他这个设想,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的。他只能一步一步的走。
战马会有的,骑兵部队也会在的。人就怕不敢想,只要敢想敢干,一切都会有的。
胡忧刚刚到天风大陆那会,他有什么?看王富贵的时候,他甚至全身上下,连一块布片都没有。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督将,有五千终于他的士兵,还有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心;有欧阳寒冰,红叶等红颜,有西门玉凤这个强力的姐姐,还有一般以他为首的兄弟。今天,他还将拥有更多。
令归城,每一次看到这里,胡忧的感觉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在他眼中的令归城,格外的萧条。
“大人,我们要驻守令归城吗?”朱大能来到胡忧在的身边问道。
苏门达尔在了私恨,抽走了大部份的暴风雪军团士兵去年同乐,现在令归城,就算是加上胡忧刚刚带来的部队,也不过只有两万人。
两次对安融之战后,令归城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已经阳程,成为暴风雪军团的新总部,同时也是青州最为重要的行政中心。区区两万驻守部队,对于令归城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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