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升的太阳把阳光懒洋洋的洒在大地上,望眼过去,四下一片绿色,不远的地方一棵大树上,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在吱吱的叫着,声音十分的动听。
方三伟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他抓着后背的痒痒,走下那个地坡,远处有隐约看到一片村镇,却看不太清晰,一条大道从前面不远处如长蛇一般,盘旋着伸向远方。
方三伟感觉到腹中饥饿之极,想找些东西来吃,他看到不远的山崖处有几棵酸枣树,上面挂着零零几粒小小的青果,他找了树枝,折了将那枣枝拨的近了,摘了那几粒酸枣青果来吃,青果的核尚没有硬,他便合着一起吞下腹中,尽管青果极小极没有味道,他却吃的津津有味,毕竟饿的时间太久了。
此时他应该上哪里去呢?
方三伟想的应该先到一个人多的地方去,至少找件上衣来穿,光着上身让他十分不舒服,更要找些食物来吃,他昨天吃的那一点点面饼和甘薯,早就消化完了。
他和那条大道隔了一条小谷沟,他决定越过小谷沟到那条大道上去,然后沿路走,总是可以有村镇的。
那小沟中有一条极小的溪水流淌着,方三伟走到那溪边,看那溪水倒是清澈,他早就有些口干,便伸手合了手掌,舀了几捧水来喝了,竟然又凉又爽,竟然有一丝丝的甘甜,想来这可是正宗的矿泉水,后世是极不容易喝到的。…,
方三伟喝了水,又拿水好好的洗了把脸,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鞋子,他身上的这套衣服不知从那里来,又破又烂,上身短衣早已经给那女犯耶律红鸟穿走了,这裤子奔了一夜,已经给小灌木挂破了几个破洞,裤脚处更是成了条状,昨夜睡的地上草绿色和黄土色沾了一,看上去十分的不雅。
这双鞋子是一双黑面白底平底快靴,已经让黄土搞的分不清楚原来的颜色了,右脚的脚趾已经破洞,大脚趾十分高傲的露了出来。
方三伟坐在地上,把那双靴子从脚上脱了下来,一股刺鼻的脚臭袭了过来,他赶紧掩了口鼻,将自己的靴子扔的远些,伸脚在黄土中用黄土把脚抹了一下,然后伸进那溪水中,那溪水极凉爽,让他觉得格外的舒服。
方三伟躺了下来,长长的伸了个懒腰,他仰望着湛蓝的天空,几朵白云掩映之下,真是从未见过的美妙,几只麻雀吱吱的扑着翅膀飞向远处,高高的天空中,一只苍鹰滑翔着飞来飞去。
这种美妙的感觉让他顿时已经忘记了昨夜的惊心动魄,他本就是个胸无大志,却又能随遇而安之人,既然来这里了,感受着前世从未有的美丽景色,就这样活在大宋,也是极快乐的吧。
他在那里躺了一会儿,听到附近好似有人喷了一口水在那水面上,方三伟寻声望去,却见那离他不过三丈的下游溪水处,一名大汉正将一个大葫芦中的水倒入溪中,眼神却正死死望着他,一副极其愤怒的样子。
这大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了一件破旧的夹褂,上面沾了不少草叶,他满脸的大胡子,头发长长的遮了前额,双手孔武有力而粗壮,腰间斜插着一把砍斧。
大汉看着他,又重重的向地上吐了数口口水,好似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要吐个干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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