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乱世,而我又已经不在,你一定要代替我……』
——代替吗?或者这是我自己的意愿?
怀着疑问和警觉,慕容泊涯收紧了一直揽着黄翎羽的手臂。
第五十二章各行其道
暮色深沉,慕容炽焰刚从睡眠中醒来,耳中就听到了不远处主楼里传出的歌舞喧嚣声。他理了理散在枕上的发丝,用手把成一束,才慢慢侧过身子爬了起来。
因为扬州冬日里的潮湿阴冷,肩背上传来隐隐的不适。
其实这东西从记事起就时时伴随,也没必要在忍受了十几年之后还要发脾气。不过尽管如此,在听到房门外轻微的落地声之后,慕容炽焰还是沉着脸问道:“锋雀,谁准你这时候靠近我的卧处。”
门外阴冷的声音道:“奉主人命,已经抓到秦挽风的情人。”
慕容炽焰在扬州侯刘牧的帮助下蹲踞秦淮楼。日来不断有人进出,仍没发现慕容泊涯和黄翎羽的踪迹。
而被软禁在扬州侯府的秦挽风则丁点破绽不露。秦淮楼生意做得大,秦挽风这两年又与东吴某些贵人还有些私底下的交易,就算是扬州侯刘牧没有真凭实据下,也不想轻易与他动粗。
好在秦挽风有个情人,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据传两人曾同甘共苦多年。若能掌握,看秦挽风他还能不能将个遇事不惊的笑脸坚持下去。
“现在何处?”慕容炽焰问道。
“正在带回扬州侯府,明晨赶到。”
“明晨……”也即是说,明晨就可以在这次任务上更进一步。
慕容炽焰正要下令回扬州侯府等候时,心底冒出一股不甘心的直觉,提醒他有什么事情被忽略了。这直觉不知何故而引起,可他从来不会忽略任何细节。不顾属下锋雀在门外跪等指示,垂下头把玩着手中长发,细细思索。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主楼内传来的乐曲过了一段又一段。
慕容炽焰脑中灵光一现,想起早晨的情景。
这日的早晨,他遇到了那个自称林习风的新人。这人他前几日也见过,几段所谓的笑话记忆犹新。原本这些都没什么,可不能忽略的是,这个人身上的氛围和气息,让他有种若隐若现的熟悉感。
这种熟悉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直觉,打小至今,只曾有少数几个人让他具有这样的感觉。一个是三皇兄慕容泊涯,也正因此,他在很小的时候,对慕容泊涯的感情甚至比对自己的母亲和父皇还要亲近得多。最近的一个是黄翎羽,夏末初秋那日,在洛平京郊外的野地里,他贴在黄翎羽身后也曾有如此察觉。当时黄翎羽还对他自称名叫“玉玲黄”,说谎的功夫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至于这个林习风……甚至连那个将林习风带来的满脸猥琐的大叔,也让他不得不分心去注意。
越想思索越是明朗,守株待兔从来不是他慕容炽焰的风格,他以往成功执行任务的最大经验就是要时时刻刻掌握主动。
他心意已决,掀开薄被道:“来人伺候。”
当慕容炽焰在下人的伺候中换了衣服,向秦淮楼的主阁行去时,慕容泊涯却正逛出了秦淮楼。
将近小寒,天气越发冷了起来。路人都穿着厚重的冬衣。他夏日里受的伤虽然是愈合了,但是那么深的口子还是留下了些许后遗,不过些许的寒痛对他并无太大的影响。
不比北方的干燥,扬州水多潮湿。一到寒冬,北风里夹杂着锐利的湿气,穿再厚的衣服也挡不住体温的流失。
出来时黄翎羽又已经睡下了。
从小到大,慕容泊涯还没见过哪个人能像他这么嗜睡。可要说黄翎羽懒骨头,他还从来没在差事任务上因为偷懒而出过差错。所以他刚才是一面感叹懒人有懒福,一面止了想要上床同眠的意愿,反而给他张罗来一个火盆,自己出来做事。
转了许久,终于找到一个聚集了卖夜宵的小巷。其中有个挑子专是经营汤圆,摊主是个半大不小的小伙子,挑子上还挂了顶破了边用白线缝上的斗笠。
他掏出一张百两的银票,说道:“要一碗汤圆。”
周围的客人都是布衣,或站或蹲捧着碗吃东西,有的见他一下子就出了银票,都是暗笑这人傻。
摊主看看银票,见右下角有三个很不明显的油印,头也不抬地忙活别人的汤圆,说道:“小本生意,不收银票。你去宝来钱庄换了钱再说吧。”
“宝来钱庄忒远,去了也别回来吃你这汤圆了。”
摊主抬头看他,因为所谓“很远”的宝来钱庄,其实就在街口拐角,根本不远。
慕容泊涯知他听出白衣教的暗号,于是掏出一文铜钱丢给他。
摊主见不是东吴的铲币而是大燕的通货,心头微讶,仍是道:“这铜色成色倒是足,攒多了还能给家里做个铜油灯。”伸手收下了铜钱,这既是知道了慕容泊涯的所属分坛。
对于这些暗号,慕容泊涯熟悉以及。大多是以前阎非璜和他开玩笑时想到的怪点子。这些联络的暗号,有的是模仿到汤圆摊吃汤圆的有钱人,有的是模仿初逛窑子才发现自己对女人没性趣大吵大闹要男人上的□,有的是模仿到药铺买巴豆治腹泻的糊涂蛋,还有的是模仿去当铺赎当却把当票带成了银票的客人。
当时慕容泊涯虽然年纪不长,但是一旦和阎非璜搅和在一起,鬼点子那是层出不穷的多。只是数年后变故频生,亦师亦友亦心中憧憬的那个人去后,慕容泊涯很久没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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