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那个华工杀死警察的案子竟然要在市政广场公审。”
“上帝呀!为什么?”
“好像是有个州议员推动了这件事,说什么要体现我们美国的法律精神。”
“狗屁!对待华工就应该绞死他们!一个都不留,更何况那个混蛋还杀了人!”
在‘华工杀害警察’事件爆发一周之后,三藩市的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么一个事儿,那就是这次要给这个华工一个公审,让这小子见识一下美国的法律精神。当然,很多的三藩市市民都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干脆绞死了那个华工才是喜闻乐见的,可尽管如此,闲着也是闲着,到时候去看看怎么审判,怎么定罪,怎么绞死一个华工,这似乎也是挺有意思的。
19世纪中叶的西部,娱乐项目可是不多的,除了喝酒,拔枪对射,那就是找失足女了,而现在审判这个华工,被好多的三藩市市民,乃至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众,当成了一个娱乐项目。
就从这一点来说,这个时候的美国跟大清也有点儿相似,民众们都喜欢看杀头……
当听到要对自己公审这个消息的时候,李梦杨并没有多么的兴奋,因为他很清楚,这不过是个程序,就现在这个年代,结果恐怕还是自己得被绞死。
不过,这很明显是黄蓉妹子帮的自己,李梦杨心中当真是非常的感动。
时光飞逝……
1855年8月3日,这一天,距离华工杀害警察的案发日,已经快一个月了,事件发酵的也差不多了,好多的报纸都报道过了,于是,三藩市历史上极其少见的一次公审大会,就在这一天开始了。
三藩市的市政广场,其实就是市政厅前面的一个大空地,此时就是一个土场,要是下雨那可就没个待了,但此时,这里建了一个木头台子,台子上面法官,陪审团,检控官,辩护人,被告,证人,各个席位都弄好了,不远处还有个绞刑架,显然,判完了咱们也别耽误。
过不多时,这场审判的主角就都粉墨登场了。
约翰·尼利·约翰逊,他非常文雅,安静,坐在那里完全就是一个绅士,而他的心中却非常的自得,因为这件事就是他推动起来的。
要知道没有法官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审案,因为他们还得戴个蠢到不行的假发套,身上穿的也必须非常庄重,再加上他们大多心宽体胖,有个太阳晒着,不难受都奇怪了。
但这一回,凭借着自己的雄辩和机智,不但说服了法官跟陪审团,连三藩市市长詹姆斯·范·尼斯,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约翰·比格勒,都支持这次的公审大会。
这可不容易,要知道,大家的党派都是不同的,不过,大家有一个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必须从三藩市的治安维持会的手中,拿回那本来属于政府的权利!
尼利·约翰逊把市长和州长的心理看的非常的清楚,他们希望通过这次公审来明确政府的权威,彰显法律的尊严。不过,在于尼利·约翰逊看来,这里面他也能得到巨大的好处。
“带被告!”
“绞死他!”
“撒旦!”
“不要审判,绞死他!”
当李梦杨被带上了公审法庭之后,整个现场爆发出了巨大的嘘声,谩骂声!
李梦杨盎然而立,环视整个公审现场,里三层外三层,树上,台子上,市政广场附近的房顶,全是人,好像整个加利福尼亚的人都来了。
“尼玛!你们不淘金去,却来看老子被绞死,这都什么心态?”不知道为什么,李梦杨并不害怕,反而觉得很可笑,因为他好像看到了一堆堆的阿q,看杀头就这么的有乐子吗?
当然,他也看到了华工在人群中,虽然不多,可也挤到了前面。
“梦杨哥……”人群中的黄蓉此时手心全是汗,她其实是个证人,但现在可没有什么专用的区域给她,不过很快就需要黄蓉出庭作证了。
“我在此,谨以赤诚对上帝发誓,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话,没有半句虚言……”
穿着一身西式裙装的黄蓉对着圣经大声宣誓,她声音清脆,英语发音也算地道,而且全场这么多人,再没有半句响动,显然他们都怕惊扰了上帝他老人家。
而此时,李梦杨的心中感动至极,因为他知道黄蓉本来并不是教徒,而现在她却对着圣经发誓,这说明她为了救自己,已经逼着自己去信上帝了……
妹子,真的是拼了!
怎么才能让自己的证言更有力呢?
那就是成为一个教徒,在法庭上对着圣经发誓。
当然,不是说不发誓的人就不能作证,可是那样的证言,在民众以及陪审团甚至法官看来,可信度一般。这就是美国,不单单是19世纪中叶,就算是一百多年后也是如此。
黄蓉对这些个道理认识的并不是特别深刻,但是只要能救她的梦杨哥,那她就会去试试。
入教,信上帝?
跟拜观音,佛祖,太上老君什么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荒(黄)冗(蓉)?”
“是。”
检控官的发音很别扭,可是现在黄蓉可没有心情去纠正,她有点儿紧张。
“当晚你被斯莱德警官侵犯了是吗?”
“他,他要对我最坏事。”很显然,黄蓉很不好意思,因为这个事情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绝对是难以启齿的,就算她懂洋文,也是一样。
“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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