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屈了那么久看到别人的憋屈脸真的好爽啊……
亦瞳一边暗爽一边和阿剑聊得惬意。
这样生活,才叫滋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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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舒亦瞳这一趟演唱会看的动机极为不纯——他是来借房子住的。
“原来你没和父母说啊。”
“呵呵,不想说啊。”
和父母说了,就增大了那个人知道的可能性。而且,他不想在没有什么成绩之前就见父母。
他也想让父母有为他而骄傲的地方。
“不说这些了。你们的演出,真精彩呢。”
“是吧是吧~跟你说,不是我吹,现在的高中生,只要玩音乐,没有不知道我们0513的!”
那自豪的颜色在阿剑年轻的脸上化开,亦瞳心里说不出的羡慕。
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这样的执著?
他想起自己心爱的小提琴。
到现在,他的犹豫依旧没有终止。
舞台上手指飞速拨动琴弦的少年,身影和游戏中舞枪的侠客重叠。
那张平凡却显得生机勃勃的脸上,有一种让人忍不住心醉的魅力。
那是一种自信……属于少年的,特有的味道。青涩,而来势汹汹,无法抵挡。
“对啦,明天带你买东西去。我们这一区绝对有的是你逛的。”
阿剑说,铺好了亦瞳的床铺。
他租的房子大约有二十平米,除了一张单人床之外就没有可以睡得地方。亦瞳笑着说他还没有感觉过榻榻米的味道,于是就让阿剑打了地铺。
“那,晚安了。”
“你先睡吧,倒好时差。我还不困。”
“嗯。”
他上了自己的博客,大概又有那么两个星期没有上了,这回一定要把演唱会的日志发上去。
他的博客经常会有一个访客,但他从来不留言。可是,只要阿剑看到博客首页上,那空白的方框出现在来访列表的第一位,他就会开心。
没有名字,没有头像。
其实那可能是任何人,但阿剑固执的认为就是他。
一定是一个男人,热爱着什么的男人。
其实,他有时候很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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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昨天没有上线。”
“啊……暴风。我和宣说过了,有一个朋友过来。”
暴风漆黑的长发在空中飞扬,伴随着四溅的血肉,残忍地美。
为什么一个男人会让自己如此着迷?
不同于刚开始见到天一本人时那一刹的惊艳,这个男人,无时无刻不让自己的心跳脱离轨道。
阿剑没有答案。
“专心。”
“知道了。”
阿剑撇撇嘴,如果不说话暴风简直就是完美的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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