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蕊蕊,又看看小九,越看越憋不住,说了句:“小九,你说蕊蕊怕一个人,可你不是也能变成人吗?为什么不以人类的身份陪伴她,照顾她呢?比起别人,你才更加值得信赖吧。”等等,我是在教小九挖墙脚吗?!是不是不太好--
小九听到我的话,整个都呆住了,久久后轻飘飘地,不太相信自己地说道:“我……可以吗?”
我不愿意了,我们小九这么温柔善良,就算我没看过他的真正样子,听描述就帅的不要不要的,怎么会不可以?但我不想让小九做道德败坏被人骂的事儿,规劝道:“万一,以后,蕊蕊和那个人离婚了,你再出现也不迟,你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默默地守护她就可以了!”
小九垂下眼眸,想了想后,点点头,嗯了声。
“我会一直陪着她的,其实……蕊蕊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我以人类的样子,假装和她偶遇过……”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看到小九眼含笑意,像是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
我八卦道:“咋偶遇的?”
“她在路口等绿灯,我站在她旁边。”
我一口血卡在喉咙里,兄弟,你也太含蓄了,那叫偶遇吗?“没了?”
“她看了我一眼。”
“没了?”
“我冲她笑了笑。”
“……”
“她也冲我笑了笑。”
好纯情的小九啊,不过想一想那个画面,觉得好暖是为什么啊,那个时候蕊蕊一定不知道,原本在家等着她的小九就站在她的身边。
天啊,太甜了,傻小九,那个时候应该就喜欢蕊蕊了吧?为什么不开窍到这个地步,情商堪忧啊。
如果小九当初努努力,现在和蕊蕊结婚的人,没准就是小九了,我扭头看向齐耳短发的蕊蕊,听小九说,从是起腰长发。
为小九着急,还好有我爱因斯坦·肥,我会帮小九追蕊蕊的!我抬起爪子别有意味地拍了拍小九的背,含含糊糊地承诺道:“放心吧,一切都会好的。”
等我变成人,稳定后,第一件事就是帮助小九清扫道路,打倒恶婆婆渣男人,还给男性一个美好的形象!
一切都是为了让女性更加喜欢我们,虽然任务艰巨,但——值得!
和小九愉快的结束聊天后,我和萧绵就回了家。
因为程维出差的缘故,萧绵最近几天都住在这里照顾我,因此很不方便跟安安密聊,已经很久没跟他聊天了,如果思念是一种病,那么我已经病入膏肓了。
第二天,萧绵要去超市采购,我实在无聊,就缠着她,要跟她一起出门,我这可不是在无理取闹,据我所知,附近的几家超市都是可以携带宠物进入的。
所以,萧绵绵妹妹,带上哥哥吧!
最后萧绵还是妥协了,可见我的缠功是多么的牛逼,如果你要向我取经,我会告诉你,秘诀只有一个,抱住大腿不要丢,抱紧紧的!紧紧的!无论如何不要丢,就算她口头答应你了,你也不能松开,因为,她很可能是在忽悠你,看到她带着你出去,锁上门才能真正的放松下来,给她自由。
烈女怕缠郎,不是虚言,特别是我这种缠郎。
☆、第31章
两个小时后
如果我告诉你们我现在被缠住嘴巴还有捆起爪子塞到了一辆破面包车里,你们会不会说我,去个超市都能遇上狗贩子,也是人品爆棚?
只能叹一句,世道险恶,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天可怜见,我蓝颜薄命!
其实责任在我,如果不是我一时冲动,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说,冲动是魔鬼,要不得,要不得啊,爱因斯坦·肥用生命为你们敲响警钟——冲动是魔鬼。
于是稳住,冷静,淡定,再说一句,冲动是魔鬼。
事情是这样的,萧绵顺利带我到达超市后,我们先去里面采购物品,自从知道了我什么都可以吃后,我进到超市,什么都想要,但萧绵立场很坚定,什么都不给我买!
真是个好员工,我很欣赏萧绵的坚定,所以,我妥协了。
一个小时前
懒洋洋地跟在抱着大包小包的萧绵后面的我刚踏出超市门口,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真是化成灰我都认识这家伙,不就是喝酒误事,让我死得很憋屈的罪魁祸首。
这家伙全名叫赵鸣羽,和我是大学同学,上下铺的铁关系,同一专业,毕业后也进入了同一家公司,那次喝酒就是因为我们组和他们组合作完成了个大单,搞的庆功会,有些开车的,基本没喝酒,就肩负起了送女同事和喝醉的男同事回家的重任,比如我,而赵鸣羽租的房子跟我的房子离得比较近,自然把这个烂醉如泥的家伙接收了,我先把其中两个住一起的女同事送走,然后才送歪在副驾驶的赵鸣羽回家,最后发生啥事,我就不细说了,看我成今天这个人不人,狗不狗的样子就知道,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最起码不会真的一辈子都是当狗,我挺感激我投胎到了异犬族,虽然感激,但也不会轻轻揭过赵鸣羽在这里面的责任,我得发泄发泄我的怒气和悲愤!不咬他一口,也得挠他几下!虽然不清楚这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趁萧绵正停下里站在一边整理手上物品只是松松虚握着绳子的时候,挣脱开萧绵,向赵鸣羽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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